裕安區(qū)婦幼保健院檢驗試劑配送服務項目第四包(三次)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裕FY****F**5-重1
二、項目名稱:裕安區(qū)婦幼保健院檢驗試劑配送服務項目第四包(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浙江博圣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轉塘街道浮山街**0號A座1層
成交金額:******.**元(整體下浮率:1.**%)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裕安區(qū)婦幼保健院檢驗試劑配送服務項目第四包(三次) 服務范圍:為裕安區(qū)婦幼保健院提供檢驗試劑配送服務; 服務要求: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執(zhí)行; 服務時間:兩年,合同一年一簽,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再簽一年; 服務標準:完成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各項服務標準,詳見采購文件。 |
五、評審專家名單:周禮玲、蘭勤、楊義良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本項目采購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分。
2、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通過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若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投訴,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平橋路裕安衛(wèi)生7樓,聯系電話:****-******3。
3、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六安市裕安區(qū)婦幼保健院(六安市裕安區(qū)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六安市裕安區(qū)衛(wèi)生進修學校)
地 址:六安市裕安區(qū)將軍路**5號
聯系方式:****-******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六安鑫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區(qū)振興財富廣場**樓****
聯系方式:****-******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工
電 話:****-******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