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黃鐵路電務機房、行車室設備整治整修及原平公司管內區(qū)間ZPW-****軌道電路室外監(jiān)測通道專項整治施工公開招標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朔黃鐵路電務機房、行車室設備整治整修及原平公司管內區(qū)間ZPW-****軌道電路室外監(jiān)測通道專項整治施工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
| 載明內容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 名稱 | 中鐵十六局集團電氣化工程有限公司 | 中鐵電氣化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標報價(人民幣萬元) | **0.****** | **3.****** | ||
| 質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
| 工期(交貨期)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資格能力條件 | 1、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鐵路電務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D********1、****年**月**日 2、安全生產許可證、/、(京)JZ安許證字[****]******、****年**月**日 | 1、安全生產許可證、/、(豫)JZ安許證字【****】******、****年**月**日 2、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鐵路電務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鐵路電務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D********8、****年**月**日 | ||
| 項目負責人/證書名稱/編號(如有) | 陳畢貴、職稱證; 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 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5; ******2; 京****************; 京建安B(****)******5; | 黃愷文、工程師證 一級建造師注冊證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2 豫**************** 豫建安B(****)******7 | ||
| 業(yè)績 | 1、黃羊墩、橫溝站計算機聯(lián)鎖系統(tǒng)更新改造項目、寧夏寧東鐵路有限公司、****年**月**日 2、鐵路專用線橫溝站計算機聯(lián)鎖升級改造項目、鐵路專用線橫溝站信號通信設備大修施工項目、國能寧夏靈武發(fā)電有限公司、****年2月6日 3、鴨子蕩站、紅柳站、清水營站計算機聯(lián)鎖系統(tǒng)改造項目(EPC)、寧夏寧東鐵路有限公司、****年**月3日 4、神東煤炭所屬包神管內裝車專用線維修(電務專業(yè)隱患整改項目)工程、國能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年**月**日 5、包神線烏蘭木倫站信號聯(lián)鎖設備改造工程等四個工程、國能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年4月**日 | 1、南龍線高鐵信號設備安全專項整治工程、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福州電務段、****年5月5日 2、民權車站信號聯(lián)鎖及區(qū)間閉塞改造工程、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電務段、****年5月**日 3、滬昆線余江-溫家圳5站信號設備大修、技術改造工程一標段、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南昌電務段、****年7月**日 4、合福高速線高鐵信號設備安全專項整治和合福高速線中繼**、**高鐵信號設備安全專項整治工程Ⅰ標段、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南昌高鐵基礎設施段、****年**月**日 5、鷹廈線漳平站信號設備更新改造工程、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福州電務段、****年**月**日 6、七臺河配電所改造工程、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佳木斯鐵路工程建設管理部、****年3月**日 |
| 包號 | 包名稱 | 中標候選人 |
| CEZB************ |
評標委員會共 7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lián)系項目經理:
姓名:盛國卿電話:**0-********
郵箱:********@ceic.com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yè)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
(3)為規(guī)范招投標環(huán)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