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候選人公示
| 項目名稱 | 藤縣東榮鎮(zhèn)護安村外棒路口道路工程 | 招標項目編號 | E******************1 | ||||
| 招標人 | 藤縣交通發(fā)展服務中心 | ||||||
| 建設單位 | 藤縣交通發(fā)展服務中心 | ||||||
| 代建單位(如有) | / | ||||||
| 招標類別 | 委托招標 | 招標方式 | 邀請招標 | ||||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西裕隆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結構類型及規(guī)模 | 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長****.**6米,寬4米,厚0.**米。(按發(fā)標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 ||||||
| 開標時間 | **2 5 年 ** 月 ** 日**時**分 | 開標地點 | 藤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3 號開標室 | ||||
| 公示開始時間 | **2 5 年 ** 月 ** 日 | 公示截止時間 | ****年 **月**日 | ||||
| 預中標人 | 銘永金宏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非聯(lián)合體) | 聯(lián)合體 | 牽頭人:/ | ||||
| 成員單位:/ | |||||||
| 中標候選人情況 | 第一中標 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銘永金宏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
| 單位資質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 投標總價 | ******7.** 元 | ||||||
| 工期 | **日歷天 | 質量等級 | 合格 | ||||
| 項目經(jīng)理 | 楊元富(注冊編號:川****************;身份證號:**3*********) | ||||||
|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楊啟兵(身份證號:**3*********) | ||||||
| 評標情況(最終評審得分): | **0分 | ||||||
| 第二中標 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廣西偉創(chuàng)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單位資質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 投標總價 | ******7.**元 | ||||||
| 工期 | **日歷天 | 質量等級 | 合格 | ||||
| 項目經(jīng)理 | 梁欽紅(注冊編號:桂************;身份證號: **0*********) | ||||||
|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黃睦貴(身份證號: **0*********) | ||||||
| 評標情況(最終評審得分): | **.**分 | ||||||
| 第三中標 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廣西富潤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 |||||
| 單位資質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 級 | ||||||
| 投標總價 | ******5.**元 | ||||||
| 工期 | **日歷天 | 質量等級 | 合格 | ||||
| 項目經(jīng)理 | 黎賓亮(注冊編號:桂************;身份證號:**2*********) | ||||||
|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楊萬伙(身份證號:**2*********) | ||||||
| 評標情況(最終評審得分): | **.**分 | ||||||
| 被否決投標或不合格的投標人名稱、否決原因及依據(jù) | 無 | ||||||
| 其他公示內容(如有) | 無 | ||||||
| 公示媒介 |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廣西 ·藤縣) | ||||||
| 異議和投訴 |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若招標人拒不答復或認為招標人答復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或認為權益受到侵害的,請在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日內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或提交紙質書面材料向投訴受理部門提出書面投訴書,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標人對項目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開始日起**日內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或提交紙質書面材料直接向投訴受理部門提交書面投訴書。 | ||||||
| 投訴受理部門 | 藤縣交通運輸局 | 投訴受理電話 | ****-******8 | ||||
備注:1、以上身份證號在公示時應隱藏中間部分數(shù)字。
2 、 中標候選人享受《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號)規(guī)定的中小企業(yè)扶持政策的,招標人應當在公示中標候選人時公開中標候選人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3. 、 中標候選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時公開中標候選人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