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司淮安公司漣水一期熱電聯(lián)產項目**KV高壓變頻調速裝置及其附屬設備物資采購公開招標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江蘇公司淮安公司漣水一期熱電聯(lián)產項目**KV高壓變頻調速裝置及其附屬設備物資采購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
| 載明內容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 名稱 | 山東泰開自動化有限公司 | 江蘇力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標報價(人民幣萬元) | **0.****** | **9.****** | ||
| 質量(如有)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貨期) | 自合同簽訂生效后3個月內完成所有設備制造并具備交貨條件。 | 自合同簽訂生效后3個月內完成所有設備制造并具備交貨條件。 | ||
| 資格能力條件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項目負責人/證書名稱/編號(如有) | 本項目不適用 | 本項目不適用 | ||
| 業(yè)績 | 1、神木神信熱電有限公司2***0MW發(fā)電工程高壓變頻器項目、神木神信熱電有限公司、****年5月**日 2、華潤溫州電廠二期、華潤電力(龍港)有限公司、****年**月**日 3、華潤新疆石頭梅火電項目、新疆重能電力開發(fā)有限公司、****年**月**日 4、中煤滁州發(fā)電項目、中煤新集(滁州)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年**月**日 5、麗江項目、中節(jié)能(北京)節(jié)能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 6、深圳市光明能源生態(tài)園項目、深圳市光明深能環(huán)保有限公司、****年5月**日 7、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yè)有限公司高壓變頻器采購項目、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yè)有限公司、****年4月3日 8、汕尾電廠二期5、6號機組(2x****MW)擴建工程第五批輔機設備、廣東紅海灣發(fā)電有限公司、****年3月**日 9、青島港董家口齊魯富海原油庫工程、陜西建工安裝集團有限公司、****年7月**日 **、****KW內蒙古烏蘭察布蘇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旭峰新創(chuàng)項目、蘇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年8月8日 **、陽谷縣祥琦生物質發(fā)電有限公司設備買賣合同、陽谷縣祥琦生物質發(fā)電有限公司、****年**月**日 **、郝集電廠鍋爐煙氣CCUS年產**萬噸碳氮聯(lián)產項目、聊城信源熱電有限公司、****年2月**日 **、廣饒通源熱力有限公司變頻器、久誼電氣(山東)有限公司、****年9月5日 **、疆電入渝4***0萬千瓦煤電項目廠外輸煤(共建段)帶式輸送機及輔助設備、華電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1、國能湖南岳陽電廠2*****MW新建工程高壓變頻器采購、國家能源集團岳陽發(fā)電有限公司、****.5 2、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年火電生產(基建)工程第七批集中招標項目、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8 3、青島西海岸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青島西海岸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4 4、#1機凝泵變頻器采購、武鄉(xiāng)西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5、#2機凝泵變頻器采購、武鄉(xiāng)西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6 6、高壓變頻器采購項目、湖南駿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6 7、新疆天業(yè)工業(yè)園高含碳難燃燒廢棄粉塵綜合利用項目、華西能源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3 |
| 包號 | 包名稱 | 中標候選人 |
| CEZB************ |
評標委員會共 7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lián)系項目經理:
姓名:呂洪宇電話:**5-********
郵箱:********@ceic.com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yè)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
(3)為規(guī)范招投標環(huán)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