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BZLX****CGQT**1
二、項目名稱:
引江濟淮一期工程江水北送段H**1標4-0#排泥場臨時用地高程提高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利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qū)烈山鎮(zhèn)華家湖社區(qū)綜合樓北樓**8-2室
成交金額:人民幣大寫壹佰柒拾柒萬柒仟柒佰柒拾柒元柒角柒分(小寫:******7.**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
名稱:引江濟淮一期工程江水北送段H**1標4-0#排泥場臨時用地高程提高項目 施工范圍: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單。 施工工期:**日歷天。 項目經(jīng)理:吳靈敏 執(zhí)業(yè)證書信息:水利水電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書編號:皖 ************ |
五、評審專家名單:
孫勇、陳東亞、耿冬翠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為:****4元。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公告公告發(fā)布日期、開標日期、資格能力條件、業(yè)績、信譽、項目負責人、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供應商評審得分與排序、供應商最終報價與評標價
1.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2.公告發(fā)布日期:****年9月3日
3.開標日期:****年9月**日
4.資格能力條件:符合采購文件要求
5.業(yè)績:詳見附件
6.信譽(榮譽獲獎):/
7.項目經(jīng)理:吳靈敏
8.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詳見附件
9.供應商評審得分與排序:詳見附件
**.供應商最終報價與評標價:詳見附件
(二)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以及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
供應商認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至****年9月**日止),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地點、聯(lián)系電話見本公告第九條)提出質疑。
2.提出質疑的條件
供應商認為本項目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號)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提出質疑。提出質疑的供應商(質疑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jù);
(5)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6)提出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所質疑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實依據(jù)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證明材料;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四)投訴受理部門
利辛縣財政局:聯(lián)系電話:****-******1。
(五)領取中標通知書
中標(成交)供應商通過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tǒng)下載領取中標通知書。
九、詢問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利辛縣水利局
地 址:利辛縣光明路與永興路交叉口向東**0米路北
聯(lián)系方式:王衡 **********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利辛縣城投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利辛縣淝河路與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團5樓
聯(lián)系方式:張蕓西 **********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王衡 張蕓西
電 話:**********4 **********6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中小企業(yè)聲明函、資格能力條件、分項報價表、業(yè)績、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供應商最終報價與評標價
1. 磋商文件-引江濟淮一期工程江水北送段H**1標4-0#排泥場臨時用地高程提高項目.pdf
2.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資格能力條件、分項報價表、業(yè)績、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供應商最終報價與評標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