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BB****HYCGJ**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懷遠縣唐集鎮(zhèn)中心幼兒園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因收到供應商對成交結果的質疑,經采購人核查并組織原評標委員會復審,質疑事項部分成立。現(xiàn)依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號)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重新確定第二成交候選人蚌埠好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為成交人。現(xiàn)將成交人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1.供應商名稱:蚌埠好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供應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懷遠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華海農機建材大市場**號樓**3號
3.成交金額:**.******萬元
4.供應商的評審報價:**.******萬元
5.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
名稱:懷遠縣唐集鎮(zhèn)中心幼兒園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 品牌:鑫城 規(guī)格型號:XFB****0 數(shù)量:8臺 單價:****0元/臺。 |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采購文件約定,約定收費壹萬叁仟伍佰元整。
更正日期:****年9月4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公告結果有質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的《異議質疑受理操作指南》、《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異議質疑答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以書面形式或者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交質疑。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或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向懷遠縣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懷遠縣教育局
地 址:懷遠縣榴城鎮(zhèn)榴城路**9號
聯(lián)系方式:**********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建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qū)姜橋路****號院內辦公樓3樓**5室
聯(lián)系方式:**********0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崔主任(采購人代表)、趙敏(采購代理機構)
電話:**********8(采購人代表)、**********0(采購代理機構)
十、附件
1.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2.主要成交標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