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馬園區(qū)東部新城農村保潔及生活垃圾治理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標段編號:EP-SZCG******7A
二、標段名稱:宿馬園區(qū)東部新城農村保潔及生活垃圾治理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永昊環(huán)境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區(qū)九龍崗鎮(zhèn)大通區(qū)永昊集團總部經濟投資項目廠房一**1號
中標(成交)金額:貳佰捌拾捌萬玖仟貳佰元整(******0.**元)
評審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宿馬園區(qū)東部新城農村保潔及生活垃圾治理項目 服務范圍:宿馬園區(qū)東部新城農村保潔及生活垃圾治理項目現(xiàn)有保潔自然莊**個,自然莊總面積******8㎡;保潔道路面積******.5㎡,保潔總面積******4.5㎡,包含鄉(xiāng)村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撿拾及生活垃圾清運、垃圾分類桶配備及垃圾分類宣傳及其他應急等工作任務。 服務要求: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5 日歷天(服務期限采用 1+1+1 的方式,服務期三年, 合同一年一簽。每年末招標人對中標服務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續(xù)簽合同, 如考核不合格,采購人可選擇不續(xù)簽合同。) 服務標準:滿足采購人的服務需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
張海云(組長),董杰,房國玲,舒秀明,劉大金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代理合同執(zhí)行
收費金額:4.****** 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汴河路安廈時代廣場C棟****室,聯(lián)系電話:**********1。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wǎng)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書面形式向宿州市財政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馬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qū)宿州大道宿馬園區(qū)
聯(lián)系方式:**********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河路安廈時代廣場C棟****室
聯(lián)系方式:**********1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曹雨微、高成美
電 話:**********6、**********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