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BB****SQCGJ****
二、項目名稱: 蚌埠第八中學等七所中小學幼兒園采購****年度教育裝備項目第1包
三、成交信息
1.供應商名稱: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2.供應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勝利東路****號
3.成交金額:**.**萬元
4.供應商的評審報價:**.**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貨物類 |
| 名稱:教師講臺 品牌:晟達 規(guī)格型號:BD-** 數(shù)量:**臺 單價:**3元/臺 |
五、評審專家名單:李廣金(組長)、楊軍、王成建(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本項目不收取代理服務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公告結果有質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的《異議質疑受理操作指南》、《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異議質疑答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以書面形式或者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交質疑。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向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蚌埠市淮上區(qū)教育局
地址:蚌埠市淮上區(qū)政府大樓3樓
聯(lián)系方式:****-******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蚌埠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號
聯(lián)系方式:****-******7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吳延標、王子為
電 話:****-******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