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國能河北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唐山市豐潤區(qū)分公司豐潤南**0MW風電風電場及升壓站設計服務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河北公司國能河北新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唐山市豐潤區(qū)分公司豐潤南**0MW風電風電場及升壓站設計服務
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
| 載明內容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 名稱 | 長江勘測規(guī)劃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 | 北京國莊國際經(jīng)濟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
| 投標報價(人民幣萬元) | **8.****** | **0.****** | ||
| 質量(如有)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貨期)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資格能力條件 |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綜合類甲級證書、綜合類甲級、A********3、****年**月**日 | / | ||
| 項目負責人/證書名稱/編號(如有) | 張鵬 注冊電氣工程師、DF********8 | 王俊良 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S********** | ||
| 業(yè)績 | 1、華潤紅安天明二期風電場**0MW工程勘察設計技術服務項目、華潤風電(紅安)有限公司、****.** 2、國能藤縣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藤縣大黎一期風電場工程勘察設計、國能藤縣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 3、華潤圍場朝陽**0MW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技術服務、華潤新能源(木蘭圍場)風能有限公司、****.** 4、國能藤縣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大黎二期風電場工程勘察設計、國能藤縣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 5、國能藤縣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藤縣大黎三期風電場工程勘察設計、國能藤縣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 6、國能衡水饒陽**0兆瓦風力發(fā)電項目風電場及升壓站勘察設計服務、國能(饒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7、華潤孝昌永安風電場**0MW工程勘察設計技術服務、華潤風電(廣水)有限公司、****.** | 1、華能梅州大埔(**0MW)風電項目工程可研及勘察設計服務、華能饒平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6 2、華潤浮山三期**0MW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技術服務、華潤新能源(臨汾)風能有限公司、****.8 3、貴州省黔東南州三穗縣平關/響水(**0MW)風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黔東南明陽新能源有限公司、****.6 4、涿鹿瑞能**0MW風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涿鹿瑞能風電有限公司、****.7 5、國能三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都縣三合良寨(**0MW)風電場項目勘察設計、國能三都新能源有限公司、****.6 6、華能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定州**0兆瓦風力發(fā)電項目(一期**0兆瓦)勘察設計、華能(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 7、華能稷山**萬千瓦風力發(fā)電項目可研及勘查設計、華能山西綜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4 8、華能新能源陽原**0MW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服務、華能陽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 9、華能陜西橫山**萬千瓦風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服務、華能陜西橫山發(fā)電有限公司、****.** **、華能岐山縣**萬千瓦風電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華能陜西岐山發(fā)電有限公司、****.1 **、華能涿鹿三期**0兆瓦風儲項目勘察設計技術服務、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清潔能源分公司、****.7 |
| 包號 | 包名稱 | 中標候選人 |
| CEZB************ |
評標委員會共 5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lián)系項目經(jīng)理:
姓名:趙斌電話:**0-********
郵箱:********@chnenergy.com.cn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ǎng)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yè)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jù)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
(3)為規(guī)范招投標環(huán)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