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縣新華城中村改造項目室外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工程中標候選人更正公示
一、內容
我單位于****年8月**日在山西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西省·臨汾市)發(fā)布了吉縣新華城中村改造項目室外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工程中標候選人公示,現(xiàn)將原公示部分內容進行變更。
需變更的內容為:
一、評標情況
吉縣新華城中村改造項目室外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工程中標候選人情況:
3、中標候選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序號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響應情況 |
1 | 山西源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
2 | 山西正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
3 | 山西中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現(xiàn)變更為:
一、評標情況
吉縣新華城中村改造項目室外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工程中標候選人情況:
3、中標候選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序號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響應情況 |
1 | 山西源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2 | 山西正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3 | 山西中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二、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為體現(xiàn)招標投標活動中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社會監(jiān)督,現(xiàn)將本工程評標結果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提交書面投訴書,逾期不再受理,投訴書應包括下列內容: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書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項目的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公章;其它組織或者個人投訴的,投訴書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否則不予受理。
投訴受理單位:山西譽信達工程咨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投訴受理聯(lián)系人及電話:李瑞瑞、金 鑫:**********8
受理時間:上午:8:**-**:**;下午**:**-**:**(北京時間)
三、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吉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
電 話:****-******1
電子郵件:lfjxcj@**6.com
四、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吉縣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吉縣自來水公司**1室
聯(lián) 系 人:馬文瑞
電 話:**********0
電子郵件:**********0@**9.com
招標代理機構:山西譽信達工程咨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臨汾市堯都區(qū)平陽國際寫字樓B座**7室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金鑫、李瑞瑞
電 話:**********8
電子郵件:**********@qq.com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