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人 | 名稱:旌德縣農業(yè)農村局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旌陽鎮(zhèn)勝利西路3號 | |
代理機構 | 名稱:安徽梓潤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旌德縣旌陽鎮(zhèn)城東路鳳凰國際5幢**2 | |
項目名稱 | 旌德縣****年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
項目編號 | JDX-GC-GK-******3 |
開標時間 | ****年**月**日**時**分 |
中標候選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名順序按中標候選人名稱的首字筆畫數量進行排序(首字筆畫相同,按第2字筆畫,以此類推) | |
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君悅生態(tài)建設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灣?b區(qū)六郎鎮(zhèn)強橋村三十八社區(qū)殷三公路西門面房2號 | |
投標報價:********.**元 | |
工期:**0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 | |
項目負責人:曹正軍 | |
相關證書名稱: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 | |
證書編號:皖************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yè)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
投標人資格業(yè)績:/ | |
企業(yè)業(yè)績:/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其他:/ | |
中標候選人 | 名稱:安徽泰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牽頭單位)、旌德縣中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單位) |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西湖國際廣場C座****室(聯合體牽頭單位)、安徽省宣城市旌德縣廟首鎮(zhèn)鴻興家園3-1棟**1室(聯合體成員單位) | |
投標報價:********.**元 | |
工期:**0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 | |
項目負責人:趙華玲 | |
相關證書名稱: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 | |
證書編號:皖************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yè)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
投標人資格業(yè)績:/ | |
企業(yè)業(yè)績:/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其他:/ | |
中標候選人 | 名稱:銅陵明川建設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郊區(qū)銅山鎮(zhèn)人民政府財政所二樓 | |
投標報價:********.**元 | |
工期:**0日歷天 | |
質量標準:合格 | |
綜合得分:/ | |
項目負責人:朱海霞 | |
相關證書名稱: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 | |
證書編號:皖************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
企業(yè)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
投標人資格業(yè)績:/ | |
企業(yè)業(yè)績:/ | |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其他:/ | |
招標文件規(guī)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 / |
被否決投標情況說明(單位、否決依據和原因) | 抽取單位中的安徽省旌誠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擬派技術負責人孫洪杰技術職稱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否決其投標。 |
公示時間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投標人應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書面提交異議。招標人聯系人:譚先生,聯系電話:****-******2;代理機構聯系人:紀工,聯系電話:**********5。 二、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工作時間向旌德縣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投標人可通過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書面提交,聯系電話:****-******7。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有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交書面異議。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對弄虛作假進行異議、惡意異議、一年內三次及以上異議均查無實據的投標人,將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不良行為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評標情況一覽表: 評審情況一覽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