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鏡湖公安分局基層所隊提升改造項目 | |||||||
| 項目編號 | WH**0FJ**SG****(任務書編號:FS**************) | |||||||
| 標段名稱 | 鏡湖公安分局基層所隊提升改造項目 | |||||||
| 標段編號 | WH**0FJ**SG****** | |||||||
| 招標人 | 名稱 | 蕪湖市公安局鏡湖分局 | ||||||
| 地址 | 蕪湖市鏡湖區(qū)九華中路**2號 | |||||||
|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宋子明**********7 | |||||||
| 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 | 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qū)建寧路**號金川科技園**號3F、4F | |||||||
|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潘立恒**********1 |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 開標時間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安徽雙祚建設有限公司 | ||||||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
| 投標報價(元) | ******7.4 | |||||||
| 項目負責人 | 楊思佳 | |||||||
| 證書編號:皖************ | ||||||||
| 證書名稱:建筑工程二級建造師 | ||||||||
| 工期(天) | **個日歷天 | |||||||
| 質量承諾 | 合格 | |||||||
| 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 | |||||||
| 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安徽正佑建設有限公司 | ||||||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 |||||||
| 投標報價(元) | ******6.** | |||||||
| 項目負責人 | 王群 | |||||||
| 證書編號:皖************ | ||||||||
| 證書名稱:建筑工程二級建造師 | ||||||||
| 工期(天) | **個日歷天 | |||||||
| 質量承諾 | 合格 | |||||||
| 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 | |||||||
| 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 |||||||
| 第三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蕪湖市鑫瑞景觀園林有限公司 | ||||||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
| 投標報價(元) | ******8.** | |||||||
| 項目負責人 | 潘文卿 | |||||||
| 證書編號:皖************ | ||||||||
| 證書名稱:建筑工程二級建造師 | ||||||||
| 工期(天) | **個日歷天 | |||||||
| 質量承諾 | 合格 | |||||||
| 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 | |||||||
| 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 | |||||||
| 評標被否決單位及原因 | 無 | |||||||
| 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 | |||||||
| 其他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公示項 | 樣本值單位:安徽正佑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千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睿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宇生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琮國建設有限公司、安徽雙祚建設有限公司、蕪湖市鑫瑞景觀園林有限公司、蕪湖順寶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北灣建設有限公司、安徽上層上品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久捌伍建設有限公司、安徽啟科建設有限公司、安徽方收建設有限公司、蕪湖市政通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徽建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
| 提示 | 1、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在線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網(wǎng)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同上。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根據(jù)《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接收轉辦暫行辦法》(公管辦[****]**號)規(guī)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在線向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投訴受理中心提出投訴(網(wǎng)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聯(lián)系電話:****-******2。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