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公司大開廠1號機組鍋爐爐頂大包及中間集箱致密性陶瓷纖維噴涂治理公開招標項目(第2次)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遼寧公司大開廠1號機組鍋爐爐頂大包及中間集箱致密性陶瓷纖維噴涂治理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
| 載明內容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第中標候選人 |
| 名稱 | 上海高屹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 中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 投標報價(人民幣萬元) | **8.****** | **8.****** | ||
| 質量(如有)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貨期)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 資格能力條件 | 1、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D********4、****年**月**日 2、安全生產許可證、(滬)JZ安許證字[****]******、****年**月**日 | 1、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D********3、****年**月**日 2、安全生產許可證、(蘇)JZ安許證字[****]******、****年**月**日 | ||
| 項目負責人/證書名稱/編號(如有) | 縱核心,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編號:滬****************)、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滬建安B(****)******5] | 盛袁杰,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編碼:蘇************),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蘇建安B(****)******3] | ||
| 業(yè)績 | 1、#3#4爐局部大包漏灰治理、國能蚌埠發(fā)電有限公司、****年2月**日 2、1號爐爐頂密封修復項目、國家能源集團泰州發(fā)電有限公司、****年8月**日 3、#1鍋爐頂棚包廂密封改造、國電電力朝陽熱電有限公司、****年6月**日 4、#2 鍋爐爐頂大包密封改造項目、國家電投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景德鎮(zhèn)發(fā)電廠、****年**月4日 5、#2 爐爐頂大包綜合治理、國能民權熱電有限公司、****年3月**日 | 1、5鍋爐爐墻超溫治理、國能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6.** 2、2號鍋爐大包治理及煙道積灰清理項目、華電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頭發(fā)電分公司、****.5 3、#1鍋爐保溫超溫治理治理改造項目、國能億利能源有限責任公司、****.3.** 4、#2鍋爐管式空預器保溫噴涂、國能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 5、4號鍋爐爐墻、管道保溫修理合同、國能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4.6 6、****年1號機組鍋爐爐頂罩殼超溫專項大修、內蒙古京能康巴什熱電有限公司、****.2.5 7、7爐燃燒器區(qū)域、三過入口集箱、二再入口集箱保溫超溫治理、國能粵電臺山發(fā)電有限公司、****.7.** 8、國華錦界電廠1號機組鍋爐爐墻、管道保溫修理項目、國能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 9、1號爐大包超溫治理施工、內蒙古大唐國際托克托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9.** **、7、8號鍋爐三級過熱器出口集箱超溫整治、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豐城發(fā)電廠、****.2.** **、大南湖電廠2號鍋爐爐頂小室密封及頂部支撐改造項目、國網能源哈密煤電有限公司大南湖電廠、****.6.** |
| 包號 | 包名稱 | 中標候選人 |
| CEZB************ |
評標委員會共 9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lián)系項目經理:
姓名:劉子維、張三海(****-******3)電話:****-******7
郵箱:********@ceic.com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yè)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jù)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
(3)為規(guī)范招投標環(huán)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