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科技大學智慧創(chuàng)新中心學生宿舍項目施工
中標候選人公示表
(公示期:****年6月**日至****年6月**日)
項目標段名稱 | 重慶科技大學智慧創(chuàng)新中心學生宿舍項目施工 | 最高限價(或招標控制價)(元) | ********9.** | ||||||
項目編碼 | **********************1 | ||||||||
招標公告編號 | / | ||||||||
招標人 | 重慶科學城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人聯(lián)系電話 | **3-******** | ||||||
招標代理機構 | 重慶國際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高新區(qū)分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3-******** | ||||||
中標候選人排序 | 名稱 | 投標報價(元) | 工期 | 工程質量 | 擬任項目經理 | ||||
姓名 | 證書名稱 | 證書編號 | |||||||
第一名 | 重慶建工第九建設有限公司 | ********0.** | 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 | 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 | 周建元 | 注冊建造師 | 渝 **************** | ||
第二名 | 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8.** | 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 | 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 | 王瑜 | 注冊建造師 | 渝**************** | ||
第三名 | 中國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 | ********5.** | 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 | 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 | 吳光榮 | 注冊建造師 | 川**************** | ||
中標候選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均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 ||||||||
招標文件規(guī)定應公示的其他內容 | 一、業(yè)績 1、重慶建工第九建設有限公司:空港新城悅港中學等配套項目(EPC)。 2、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新校區(qū)建設項目二期工程EPC總承包。 3、中國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新校區(qū)二期工程。 二、否決投標情況 ①投標人西安市建總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資格審查部分企業(yè)業(yè)績和項目經理業(yè)績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材料,因未能體現(xiàn)竣工時間,不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部分 1.4.1 項第 3 條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 ****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竣工時間為準)完成過 1 個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 5 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裝配式建筑(裝配率不低于 **%) 項目施工業(yè)績”和第 5 條項目經理資格要求“5.3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在 ****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以竣工時間為準) 完成過 1個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 5 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裝配式建筑(裝配率不低于 **%)項目施工中擔任項目經理業(yè)績”,根據(jù)招標文件《否決投標情形一覽表》 A-3 項“ 投標人的業(yè)績須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1.4.1 項的要求,否則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之要求和 A-5 項“ 投標人的項目經理資格須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1.4.1 項的要求,否則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之要求,其投標文件被否決。 ②投標人亮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投標文件中資格審查部分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因未提供 **** 年利潤表,不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部分 1.4.1 項第 2 條財務要求“**** 年、**** 年、**** 年的年度財務狀況不虧損。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資格審查部分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須至少包括現(xiàn)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根據(jù)招標文件《否決投標情形一覽表》 A-2 項“ 投標人的財務須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的要求,否則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之要求,其投標文件被否決。 三、投訴受理部門: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聯(lián)系電話:**3-********)。 | ||||||||
中標候選人評標情況 | 資格評審、形式評審、響應性評審、投標函部分及經濟部分評審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重慶科學城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聯(lián)系人:劉先生,聯(lián)系電話:**3-********)提出異議。 | ||||||||
招標人(蓋章): |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
注:1.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對填寫的中標候選人公示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一致性負責。
2.發(fā)布媒介和電子招標交易平臺應當對所發(fā)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3.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文本須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還應加蓋騎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