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蕪宣大道西側新落戶企業(yè)配套水系整治工程項目 | |||||||
項目編號 | WH**0SL**SG****(任務書編號:FS**************號) | |||||||
標段名稱 | 蕪宣大道西側新落戶企業(yè)配套水系整治工程項目 | |||||||
標段編號 | WH**0SL**SG****** | |||||||
招標人 | 名稱 | 安徽新蕪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
地址 | 安徽新蕪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鳩茲大道與新蕪大道交叉口) | |||||||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陶政****-******2 | |||||||
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 | 蕪湖建泰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蕪湖市灣?b區(qū)灣?b鎮(zhèn)偉業(yè)大廈****室 | |||||||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奚冬冬**********3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開標時間 | ****年**月**日 |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安徽圣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報價(元)/費率(%) | ********.** | |||||||
項目負責人 | 周玲 | |||||||
證書編號:皖************ | ||||||||
證書名稱: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二級建造師 | ||||||||
工期(天) | **0 | |||||||
質(zhì)量承諾 | 合格 | |||||||
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
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江蘇勤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報價(元)/費率(%) | ********.** | |||||||
項目負責人 | 沈莽 | |||||||
證書編號:蘇************ | ||||||||
證書名稱: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二級建造師 | ||||||||
工期(天) | **0 | |||||||
質(zhì)量承諾 | 合格 | |||||||
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
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
第三中標候選人 | 單位名稱 | 中嶄建設有限公司 |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
投標報價(元)/費率(%) | ********.** | |||||||
項目負責人 | 馮曉霞 | |||||||
證書編號:川**************** | ||||||||
證書名稱: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二級建造師 | ||||||||
工期(天) | **0 | |||||||
質(zhì)量承諾 | 合格 | |||||||
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
規(guī)定公示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
評標被否決單位及原因 | 河南全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標文件中項目機構管理人員未按照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的要求提供社保材料,按照評標辦法3.2.4要求,資格性審查不通過,否決其投標。 | |||||||
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公示項 | 1、抽取的系數(shù):K=0.3。 2、樣本值單位:四川洲橋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三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森??建設有限公司、安徽浩都建設有限公司、騰躍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河南全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全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評審時資格審查不通過不參與平均值計算) 3、基準價:********.**元。 | |||||||
提示 | 1、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在線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網(wǎng)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根據(jù)《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接收轉(zhuǎn)辦暫行辦法》(公管辦[****]**號)規(guī)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在線向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投訴受理中心提出投訴(網(wǎng)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聯(lián)系電話:****-******2。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