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市公安局機關食堂服務采購項目(二次)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GDS-CG-CS-******1
二、項目名稱:廣德市公安局機關食堂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天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南崗鎮(zhèn)天龍路與磨子潭路交口南崗惠園E1幢綜合樓五樓
成交金額:人民幣陸拾玖萬元整(******.**元)
評審報價:人民幣陸拾玖萬元整(******.**元)
評審總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廣德市公安局機關食堂服務 服務范圍:為廣德市公安局全體工作人員提供全年(工作日及節(jié)假日)的早、中、晚餐,保障就餐約**3人,日常就餐情況:早餐約**0人次、中餐約**0人次、晚餐約**人次,并承擔市局高等級勤務及其他重大活動期間等臨時性就餐保障服務、日常公務接待餐及工作誤餐。 服務要求:1、供應商在成交后承擔項目服務團隊組建及管理(含工服工裝購置)、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備餐分餐、食堂衛(wèi)生、設備設施養(yǎng)護、食品安全管理等食堂日常管理事項;2、食堂的衛(wèi)生防疫、就餐環(huán)境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食堂衛(wèi)生標準;3、必須保證食堂區(qū)域衛(wèi)生、整潔。 服務時間: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同一年一簽,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后(月考核平均得分在**分及以上的,視為考核合格),續(xù)簽1+1年(服務價格、服務標準及要求不變)】。 服務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采購人相關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張漢慶、葛軍、吳明濤(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中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代理費用的收取標準和方式;
2.金額:人民幣貳萬捌仟壹佰肆拾貳元整(****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材料遞交地址:廣德市桃州南路**號、廣德市中鼎小區(qū)南門商鋪**-**0號,聯系電話:張先生**********3、楊女士****-******0。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不滿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廣德市財政局提出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廣德市公安局
地址:廣德市桃州南路**號
聯系方式:張先生 **********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宏基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德市中鼎小區(qū)南門商鋪**-**0號
聯系方式:****-******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女士
電話:****-******0
十、附件:
1.競爭性磋商文件: 競爭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 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pdf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