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JSZC-******-JYFZ-C****-****
二、項目名稱: ****-****年城市照明傳感控制中心及系統(tǒng)維護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社會信用代碼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總得分 | 中標/成交金額 |
| 1 | 無錫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江蘇省無錫市新光路**9號 | **.**(均分制) | ******0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年城市照明傳感控制中心及系統(tǒng)維護項目 服務范圍:****—****年城市照明傳感控制中心及系統(tǒng)維護,包括維護范圍內(nèi)的系統(tǒng)軟件及設備日常維護、故障修復、應急保障、中心值守等全套服務。 服務要求:滿足采購人要求。 服務時間:1年,****年7月1日—****年6月**日。 服務標準:嚴格遵守《無錫市城市照明設施維護考核辦法》《無錫市城市照明設施維護考核細則》《無錫市城市照明應急預案》等維護要求,正常運行率**0%,設施完好率**0%,修復及時率**0%。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吳虹、劉元彬、莊毅江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本項目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支付。代理服務費以成交金額為計費基礎,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費率:成交金額**0萬以下費率為1.**6%,**0萬元-**0萬元為0.**6%。
代理服務收費金額:****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zhì)疑。質(zhì)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作出答復的,可在法定期限內(nèi)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nèi)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無錫市照明和排水管理中心
單位地址:無錫市后西溪**號
聯(lián)系人:劉工
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江陰方正建設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無錫市錫滬路**3號嘉柏大廈4樓**1室
聯(lián)系人:史雪鋒、盧紅、李曉芳
聯(lián)系電話:****-********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史雪鋒、盧紅、李曉芳
電話:****-********
十、附件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2.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適用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采用書面推薦方式產(chǎn)生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供應商的)
3.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yè)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4.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5.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nèi)物業(yè)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shù)量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