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徽省公安廳道路交通安全陣地宣傳服務項目第1包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BFAFZ****3
二、項目名稱:****年度安徽省公安廳道路交通安全陣地宣傳服務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三泰路以南、神墩一路以北商業(yè)、商務項目(京文大廈)一期A地塊5層商**號(自貿區(qū)武漢片區(qū))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 肆拾柒萬捌仟元整(大寫)(******.**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年度安徽省公安廳道路交通安全陣地宣傳服務項目 | |
服務范圍 | 緊扣重要時間節(jié)點、業(yè)務中心工作,通過舉辦 **2、“美麗鄉(xiāng)村行” “一盔 一帶”等主題活動和實戰(zhàn)練兵交流活動,制作交通安全宣傳資料、宣講作品、文創(chuàng)產品等各類載體傳播交通安全文化知識,以更加專業(yè)、高效的手段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切實提升全省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 |
服務要求 | (一)策劃舉辦省級 **2 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活動 (二)承辦系列法治主題宣傳活動。 (三)開展實戰(zhàn)練兵交流活動。 |
服務時間 | 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
服務標準 | 中標人須負責現場活動全程承辦,具體內容詳見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 |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為準。
五、評審專家名單
王光生,陳瓊,李朝云,黃先有,劉金彪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免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A區(qū)六樓**9室,聯系電話:****-********。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財政廳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年度安徽省公安廳道路交通安全陣地宣傳服務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自行下載電子中標(成交)通知書。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省公安廳
地址:合肥市廬陽區(qū)安慶路**0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崔亞莉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