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BZLX****CGQT**2號
二、項目名稱:
利辛光伏扶貧電站 **1 套采集器延保服務項目二次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中云永騰技術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qū)望江西路**號安高城市廣場辦**6室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玖拾萬元整(¥******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利辛光伏扶貧電站 **1 套采集器延保服務項目二次 服務范圍:響應采購文件要求。 服務要求:響應采購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服務合同五年。 服務標準:響應采購文件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
高莉、王愛紅、孫安東(招標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為:****0.**元,代理服務費按照采購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公告發(fā)布日期、開標日期、資格能力條件、業(yè)績、信譽、供應商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原因、供應商的評審得分與排序
1.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2.公告發(fā)布期限:****年4月**日
3.開標日期:****年5月7日
4.資格能力條件: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
5.業(yè)績:詳見附件
6.信譽:詳見附件
7.項目負責人:無
8.供應商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原因:無
9.供應商評審得分與排序:詳見附件
(二)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以及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
供應商認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至****年5月**日止),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2.提出質疑的條件
供應商認為本項目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號)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提出質疑。提出質疑的供應商(質疑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nèi)容: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jù);
(5)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6)提出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受理異議(質疑)的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驛大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利辛縣文州路與光明路交叉口向南**0米徽商大市場7號樓2樓;
聯(lián)系電話:**********6。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所質疑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實依據(jù)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證明材料;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內(nèi)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四)投訴受理部門
利辛縣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8
(五)領取成交通知書
中標(成交)供應商通過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tǒng)下載領取成交通知書。
九、詢問聯(lián)系方式
1.招標人信息
名稱:利辛縣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
地址:利辛縣新高路與淝河大道交匯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
聯(lián)系方式:**********8
2.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驛大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利辛縣文州路與光明路交叉口向南**0米徽商大市場7號樓2樓
聯(lián)系方式:****-******0、**********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吳洋、蘇鑫
電話:**********8、**********6
十、附件
1.競爭性磋商文件
2.業(yè)績、評審得分與排序、分項報價表
利辛光伏扶貧電站**1套采集器延保服務項目二次競爭性磋商文件.pdf
業(yè)績、評審得分與排序、分項報價表、中小企業(yè)聲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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