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中標結果公示表
( 公示期: **2 5 年 4 月 ** 日—— **2 5 年 5月6日 )
項目名稱 | 納溪溝港4號泊位經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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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 | FG**********A | |||||||
招標人 | 重慶公路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納溪溝港務分公司 | 聯系 電話 | **3-******** | |||||
招標代理機構 | 重慶國際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 **3-******** | ||||||
評標結果 | 第一中標候選人 | 重慶市順洋物流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標候選人 | 重慶市順源農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 | |||||||
擬 中 標 人 | 重慶市順洋物流有限公司 | 兩 年經營納溪溝港4號泊位和配套堆場的投標總報價: | ********元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3C | |||||||
投訴受理部門 | 重慶公路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 聯 系 電 話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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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重慶公路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納溪溝港務分公司 ****年4月**日(單位公章) |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國際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年4月**日(單位公章) |
備注: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中標結果公示有異議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由招標人及其招標代理機構答復;對答復不滿意的,才能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號)和《關于印發(fā)<重慶市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渝公管發(fā)〔****〕**號)等法律法規(guī)文件處理投訴。
2、項目如劃分多個標段(合同包)的,應按不同合同段分別填寫“標段(合同包)名稱”、“中標候選人及排序”、“擬中標人”。自行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一欄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