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
1、采購項目編號:安財磋商采購-****-4 |
2、采購項目名稱:安陽市城市管理局安陽市亮化照明設施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
4、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年**月**日 |
5、評審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況 |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 址 | 中標金額 | 單位 | 備注信息 | 安財磋商采購-****-4-1 | 詳見磋商文件 | 河南潁淮建工有限公司 | 林州市原康鎮(zhèn)政府西院 | **0,**0.** | 元 | 評審總得分:**.**分 | 序號 | 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市政道路路燈照明設施維保服務1 | 詳見磋商文件 | 詳見磋商文件 | 1年 | 符合行業(yè)相關規(guī)范及采購人要求 | | |
三、評審專家名單 |
秦占、張樹峰、朱鐵嶺(采購人代表) |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
收費標準:代理服務費參照《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號規(guī)定以控制價為計算基數計算,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
收費金額:8,**6.**元 |
五、成交公告發(fā)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安陽市政府采購網》、《安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發(fā)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
六、其他補充事宜 |
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同時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加蓋單位公章且法人簽字),依據法規(guī)規(guī)定,質疑函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1. 采購人信息 |
名稱:安陽市城市管理局 |
地址:安陽市文峰區(qū)民防路 |
聯系人:李黎明 |
聯系方式:**********7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
名稱:柏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西三環(huán)路 **9 號 ** 棟 ** 層 ** 號 |
聯系人:邢利青 |
聯系方式:**********8 |
3.項目聯系方式 |
項目聯系人:邢利青 |
聯系方式:**********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