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
1、采購項目編號:孟津競磋-****-** |
2、采購項目名稱:洛陽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標準化物證室建設項目 |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
4、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年**月**日 |
5、評審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況 |
包號采購內容供應商名稱地 址中標金額單位備注信息孟津政采磋商(****)****號-1洛陽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標準化物證室建設項目(具體內容詳見采購需求)河南法里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區(qū)博頌路**號江山名典1號樓8單元7樓**5室**9,**0.**元評審總得分:**分序號名稱品牌(如有)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1詳見附件詳見附件詳見附件詳見附件詳見附件元 |
三、評審專家名單 |
王巧芳(組長)、王赟、蔡凌洋(采購人代表)。 |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
收費標準: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參考洛陽市孟津區(qū)政府采購代理服務費支付標準,采購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人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一次性繳納。 |
收費金額:5,**0.**元 |
五、成交公告發(fā)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洛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 |
六、其他補充事宜 |
1、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成交供應商通過洛陽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領取電子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采購合同的簽訂。 2、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洛陽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提出質疑或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函應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3、監(jiān)管部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監(jiān)管部門:洛陽市孟津區(qū)財政局 監(jiān)管部門聯系人:洛陽市孟津區(qū)財政局采購辦 監(jiān)管部門聯系方式:****-******** |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1. 采購人信息 |
名稱:洛陽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
地址:孟津區(qū)河圖路與永平路交匯處西南側 |
聯系人:周先生 |
聯系方式:****-********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
名稱: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陽市澗西區(qū)麗春西路**號南峰園綜合樓二樓 |
聯系人:郭女士 |
聯系方式:****-******** |
3.項目聯系方式 |
項目聯系人:郭女士 |
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