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區(qū)****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及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黃龍等2個鎮(zhèn)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2標段)(XYXZ-JSGC******SL-********3) | |||||||
中標結果公告 | |||||||
招標編號:XYXZ-JSGC******SL-********3 | |||||||
襄州區(qū)****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及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項目名稱)襄州區(qū)****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及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黃龍等2個鎮(zhèn)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2標段)(標段名稱)于****年**月**日在襄陽市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襄陽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 (媒介名稱)上發(fā)布了評標結果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標人已經(jīng)依法確定中標人并對本次招標的中標結果予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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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在本項目評標結果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其第一中標候選單位湖北京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標有效期內,該公司于****年1月8日在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參與了****年監(jiān)利市程集鎮(zhèn)高標準農田項目(改造提升)二標段投標,****年1月**日公示為中標人,公示中該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與本項目擬任用的項目經(jīng)理為同一人鄒譜。我公司于****年2月**日以通知函的形式向湖北京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進行通知。該公司于****年2月**日回應,決定更換參與****年監(jiān)利市程集鎮(zhèn)高標準農田項目(改造提升)二標段的項目經(jīng)理。然此行為不符合招標文件3.5.1(2)條款“擬任本工程的項目經(jīng)理不得同時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擔任項目經(jīng)理(包含已發(fā)布的中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項目經(jīng)理)”的要求,并與《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中關于“第九條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的規(guī)定相悖。所以取消湖北京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順延第二候選投標人湖北中海通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為中標人。 | |||||||
招標人:襄陽市襄州區(qū)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 | |||||||
地址:襄陽市襄州區(qū)金華寺路 ** 號 | |||||||
郵編: | |||||||
聯(lián)系人:吳紅偉 | |||||||
電話:**********8 | |||||||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正源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襄陽市樊城區(qū)紅光路玉龍灣天驕廣場6號樓**層* | |||||||
郵編: | |||||||
聯(lián)系人:章三星 | |||||||
電話:**********7 | |||||||
行政監(jiān)督部門:襄陽市襄州區(qū)行政審批局 | |||||||
電話:****-******9 | |||||||
備注:如不是第一中標候選人中標,招標人可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中予以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