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變更公告編號:JYBGGG******
各位潛在投標人/各投標人:
普寧市縣道X**4線船埔至上護段升級改造工程(項目編號:JYGC-2-****-**7)于****年**月**日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揭陽專區(qū)發(fā)布招標公告,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澄清,具體內容如下:
原內容為:招標文件中“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近五年內成功完成:類似工程水泥混凝土(或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至少 1個標段(其中有1個標段里程5.**km),且累計里程5.**km。
現(xiàn)內容為:招標文件中“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近五年內成功完成:類似工程水泥混凝土(或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至少 1個標段(其中有1個標段里程3km),且累計里程6km。
注意事項:
一、招標文件于****年**月**日補發(fā),投標人于****年**月**日至****年**月1日自行登錄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入揭陽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業(yè)務系統(tǒng)模塊-招標文件下載”,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并在此時間內在系統(tǒng)上填寫投標信息及進行投標登記(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系統(tǒng)上填寫投標信息,下載招標文件,錯過時間后果自負)。
各投標人應及時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等資料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須密切留意電子交易平臺上項目發(fā)出的補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與本項目相關的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
二、原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的內容與本澄清公告發(fā)布的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為準。本澄清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原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的其他內容與要求不變。
普寧市公路事務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