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 |
|---|---|
| 項目名稱 | 重慶綠電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權 |
| 轉讓方名稱 | 國家電投集團重慶電力有限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比例 | **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重要信息披露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與轉讓產權有關的內容:1、據評估報告載:(1)截至基準日,公司租賃資產有土地、設備,均用于充換電站運營使用,具體情況詳見資產評估報告。(2)截至評估基準日,被評估單位認繳出資****.**萬元,實繳出資****.**萬元,其中:上海啟源芯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已實繳到位,國家電投集團重慶電力有限公司、重慶大攀物流有限公司均未全部實繳到位,具體情況詳見資產評估報告。本次評估未考慮欠繳出資事項可能對評估結論產生的影響,提請投資者關注。(3)截至評估基準日,本次評估涉及到的在建工程-設備安裝工程中的綦江換電站已搬遷到巴南1、2號換電站,綦江換電站原土建基礎已毀損報廢,且企業(yè)已做相關財務處理。本次評估中對于綦江換電站的土建基礎費率,考慮實際情況,參考巴南1、2號換電站土建基礎費進行計算。(4)截至評估基準日,本次評估涉及到的在建工程-設備安裝工程中的綦江換電站因搬遷到巴南1、2號換電站,產生了**7,**8.**元的企業(yè)未入賬的未付搬遷款。本次評估已考慮該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5)截至評估基準日,在建工程-設備安裝工程中的巴南1、2號換電站涉及到3,**8,**3.**元的企業(yè)未入賬的未付工程款。本次評估已考慮該事項對評估結論的影響。,2、備查資料:(1)資產評估報告;(2)****年審計報告;(3)****年9月財務報表。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4.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標的企業(yè)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轉讓方認繳****萬元,實繳**0萬元,受讓方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章程約定履行實繳義務。受讓方未履行相應義務導致轉讓方需要承擔繳納責任時,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追償,并追究受讓方的違約責任。2.意向受讓方待重慶聯交所出具《受讓申請受理通知書》后,方證明其已向重慶聯交所提交受讓申請;意向受讓方應在交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萬元匯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3.本項目存在原股東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涉及原股東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或受讓的相關事宜詳見本公告附件《優(yōu)先購買權實施方案》。4.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含原股東)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讓方或原股東有效報價,交易達成的可豁免);(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3)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4)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5)其他違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況。5.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價款。因受讓方原因拒簽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標的,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6.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按《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讓方產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7.交易及權屬變更登記所涉及的一切稅、費按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8.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按本項目產權公告的內容,以現狀受讓本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