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公告
廣州南聯(lián)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現對南航伊寧站點配餐服務進行談判采購。
1、項目簡介
1.1項目名稱:南航伊寧站點配餐服務項目。
1.2項目編號:CZ**********。
1.3項目類別:服務類。
1.4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資金;
1.5項目內容、數量、限價或預算:機上各類餐飲和配送服務,詳見第四章 用戶需求;
1.5.1【5】年合同預計采購金額****.**萬元(含稅價);因國家稅務政策變化導致增值稅率發(fā)生變化時,按新的增值稅率執(zhí)行,協(xié)議價=協(xié)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1+新稅率)。協(xié)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協(xié)議約定的含稅價、價外費用)/(1+協(xié)議簽訂時適用的稅率)
1.5.2本項目對餐食設定參考單價(詳見附件5南航餐食及服務報價表),供應商按需求進行報價。本項目為框架合同,采購金額為預估數據,采購人有權按實際需要調整,并按實際數量進行結算。
1.5.3在協(xié)議期內,如供應商在餐飲服務保障過程中發(fā)生安全事故、服務重大事件或違反南航相關安全規(guī)定,采購人將根據協(xié)議相關條款追究該站點違約責任,并根據配餐的服務滿意度對配餐供應商的航班配餐資格和配餐量分配份額進行重新審訂;
1.6服務地點:南航伊寧站點。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具體起始時間以雙方簽署合同內容為準。
1.8 本項目簽訂合同的供應商配餐分配按采購人發(fā)出的通知為準。
1.9本項目只接受在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或采購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網站下載本談判文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
1.** 本項目提供的產品/服務應符合中國現行各項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管理規(guī)范等規(guī)定及要求。本項目鼓勵使用低碳、新能源、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
2、供應商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報價的供應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應商必須是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分公司參加本次談判,須取得總公司的授權。(注意: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加蓋公章;如分公司參加,須提供分公司、總公司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加蓋公章、分公司自身滿足以上要求的證明材料以及總公司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請按照響應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寫。
2.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以及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實體,應當主動回避,不得參加本次談判。分支機構(分公司)與法人(總公司)、同一法人(總公司)下設的多家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次談判項目。
2.3供應商在經營活動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注意:須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嚴重失信”(注意: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者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單或失信主體名單。(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僅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或信用中國網站顯示信息為準進行形式審查并作為認定依據,其他網站或文件不作為認定依據。)以上兩項證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擇一提供。如擇一提供,視為供應商承諾均不在兩項名單中;任何時候,如經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發(fā)現供應商在任一名單內的,視為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境外企業(yè)、港澳臺地區(qū)企業(yè)及國內事業(yè)單位無需提供本款規(guī)定的材料。
2.4被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且仍在限制期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談判。
2.5被列入南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yè)名單”的企業(yè),不得參與本次談判。
2.6 遞交文件的供應商之間在本項目過程中登陸平臺,下載、遞交、解密相應文件等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存在IP地址異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臺服務費、提交各類保證金等付款行為的銀行賬戶一致的,不得通過符合性審查,且采購人有權對供應商涉嫌違規(guī)的這些行為按第二章第二節(jié)《供應商須知》中第3.3.5的規(guī)定,以及依據本談判文件的其他規(guī)定和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審查、追究責任。
2.7 供應商具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航空食品衛(wèi)生規(guī)范》(GB****1—****)所定義的航空食品生產、運輸及機上供餐服務的生產場所、設施與設備,并具有與本談判項目相應的配送、服務能力?!咀⒁猓禾峁偕a場所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②設備采購發(fā)票掃描件及生產場所(含設備)現場圖片;③供應商針對本項目配餐服務配送所須的自有配送車輛的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掃描件。】
2.8供應商具備有效的《國境口岸衛(wèi)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注意:提供許可證掃描件,涉及換證銜接階段,需附上相關部門出具的換證證明。)
2.9 供應商須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意: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或****年6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任一天)開具過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電子發(fā)票或蓋章后的紙質發(fā)票掃描件)及對應發(fā)票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的完整查驗截圖。)
未通過上述資格要求審查的供應商不具備談判資格,(談判小組)評審委員會有權認定其不具備談判參與資格;任何時候發(fā)現供應商提交的相關文件、證明材料或承諾系偽造、變造或捏造的,將取消其成交供應商資格并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視為其已主動放棄自本次談判采購之日起3年內參加南航集團任何采購方式下任何項目的采購活動。
3、談判文件的獲取
3.1獲取談判文件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以“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公布的時間為準;請務必在此期間登陸“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選擇項目下載談判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次談判。
3.2談判文件獲取途徑:
詳見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0.html
4、響應文件的遞交
4.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第一次報價截止時間)為【****】年【**】月【**】日【8】時【**】分,具體以“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公布的時間為準,供應商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響應文件。
4.2 逾期上傳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5、談判程序終止說明
采購計劃有預案的項目,在執(zhí)行過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現合格供應商少于兩家的情況,則本項目的談判程序終止。并由評委會在評審現場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對這一家的響應文件進行評審,并形成評審結論。
6、聯(lián)系方式
6.1采購人:廣州南聯(lián)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新白云國際機場空港南六路廣州南聯(lián)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吳先生,**0-********
6.2技術支持客服熱線:**0-********,**0-********,**0-********
7、澄清、異議、投訴反饋路徑
7.1 如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疑問,需采購人進行解釋說明的,應按照采購文件第二章2.2.1項規(guī)定,進入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采購項目提問區(qū)域提出疑問。
7.2 如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異議的,可在異議有效期內將有效的異議材料書面遞交至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異議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廣州新白云機場空港南六路廣州南聯(lián)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采購人聯(lián)系人: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
7.3如投標人對異議回復結果不滿意,或認為本次采購活動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制度的,可在收到異議回復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名投訴。
投訴材料唯一受理部門:【南航集團采購與供應鏈管理部合規(guī)監(jiān)督室】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qū)齊心路**號南航大廈】
聯(lián) 系 人:【梁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
7.4 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渠道路徑維護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內容和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真實、客觀、來源合法。調查過程中,若發(fā)現供應商有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以非法途徑取得證明材料,或故意詆毀,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將按照采購人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階段 | 異議有效期時限要求 |
| 資格預審階段 | 截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遞交日期前”提出異議 |
| 采購文件發(fā)布階段 | (招標采購項目)截至“獲取招標文件時間截止后**小時,或投標截止時間**日前(以較晚的期限為準)”提出異議 |
| (非招標采購項目)截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小時”提出異議 | |
| 評審結果公示階段 | 截至“評審公示期內”提出異議 |
| 澄清、異議、投訴具體要求詳見談判文件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中《澄清/異議/投訴承諾及程序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