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貴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排水大溝維修改造及排水防澇工程勘察(物探)、設計、施工總承包(EPC)”的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我公司代理的“貴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排水大溝維修改造及排水防澇工程勘察(物探)、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項目,現(xiàn)對以下內容進行澄清修改:
一、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第3.2點中項目負責人資格與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點中項目負責人資格不一致。現(xiàn)澄清修改為:①勘察(物探)負責人須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②設計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格;③施工負責人(即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二、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2.5點最高投標限價補充如下說明:
1.以上最高投標限價中的暫定價僅作為報價參考,不作為最終結算依據(jù),暫定價是以投資額為標準,根據(jù)本須知前附表第3.2.6點計價原則計算后得出的金額;
2.投標人應結合企業(yè)管理水平及本工程項目所在地市場價格行情自報下浮率,下浮率須≥0%。
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2.6點計價原則相應調整詳見澄清后的招標文件(答疑文件正文)。
本次澄清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及投標文件遞交時間不變。請各潛在投標人關注最新發(fā)布的答疑文件及澄清公告,并在招標文件獲取時間之內及時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貴陽市)系統(tǒng)中下載答疑文件并以答疑文件為準編制投標文件。若因投標人未及時下載答疑文件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凱卓項目咨詢(貴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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