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天一礦業(yè)有限公司
老虎洞磷礦已建工程的符合性、合規(guī)性評價技術服務項目
比選補遺
各潛在比選申請人:
一、原比選文件中第二章 比選申請人須知 **.3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方式更改為:
1.本次比選接受郵寄的比選申請文件,郵寄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甕安縣銀盞鎮(zhèn)甕安縣天一礦業(yè)有限公司-坑口辦公樓;收件人:張女士,聯(lián)系號碼:****-******5 。
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一份(非法人代表參加開標提供,附法人代表身份證、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查驗;法人代表參加開標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身份證原件查驗)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4.如比選申請人選擇郵寄方式遞交比選申請文件,請務必考慮文件在途時間,及時將比選申請文件寄出,并確保能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送達,因快遞等非采購單位原因造成比選申請文件延誤送達的,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5.如比選申請人選擇郵寄方式遞交比選申請文件,請務必將比選申請文件按比選文件規(guī)定進行密封,否則將予以拒收,且由此造成的諸如報價泄漏的風險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
7.相關內容對應做出變動。
二、本項目比選文件其余內容不變。
比選人:甕安縣天一礦業(yè)有限公司
****年**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