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SWZC******H |
|---|---|
| 項目名稱 | 山東晟鴻關于棗莊市市中區(qū)桃花源樹木種植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萬元債權轉讓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山東晟鴻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7.**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的內容,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jīng)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債權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轉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若發(fā)生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資產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的,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jīng)濟責任與風險;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在《資產交易合同》簽署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交易費用支付到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銀行賬戶;受讓方未能按期簽署《資產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費用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受讓方進行追償。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雙方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不得為掛牌資產債權項下債務人、擔保人的關聯(lián)方或相關利益主體,且繳納的保證金或債轉價款均非來自前述主體的資金,且意向受讓方不存在協(xié)助掛牌資產債權項下債務人、擔保人逃廢債務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