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8%股權轉讓 |
| 標的名稱 | 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8%股權轉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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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碼 | G****5SC******0 | 轉讓底價 | **4.****萬元 | |||
| 價格說明 |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 | |||
| 是否捆綁債權轉讓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 是否聯(lián)合轉讓 | 否 | 是否控股權轉讓 | 否 | |||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優(yōu)先權 | 涉及 | |||
| 一、轉讓方承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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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yè)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網站項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官網(www.swuee.com)展示; 2.本網站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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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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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企業(yè)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 ||||||||||||||||||||||||||||||||
| 標的企業(yè)簡介 | 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是由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的村鎮(zhèn)銀行。該行主要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貸款、票據承兌等基礎金融服務,服務范圍覆蓋四川省綿竹市。 | |||||||||||||||||||||||||||||||||
| 本次擬轉讓產(股)權比例(%)(精確到小數點后4位) | 8 | |||||||||||||||||||||||||||||||||
| 所屬行業(yè) | 貨幣金融服務 | |||||||||||||||||||||||||||||||||
| 成立時間 | ****-**-** | |||||||||||||||||||||||||||||||||
| 所屬地區(qū) | 四川 德陽市 綿竹市 | |||||||||||||||||||||||||||||||||
| 住所/注冊地址 | 四川省綿竹市紫巖街道蘇綿大道**號 | |||||||||||||||||||||||||||||||||
| 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 企業(yè)性質(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yè) | |||||||||||||||||||||||||||||||||
| 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會決議 | |||||||||||||||||||||||||||||||||
| 經營范圍 | 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yè)拆借;從事銀行卡業(yè)務;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經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yè)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 注冊資本 | 5,**0萬人民幣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趙健 | |||||||||||||||||||||||||||||||||
| 經營規(guī)模 | 中型 |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G |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 職工人數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
| 標的企業(yè) 股權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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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財務指標 (萬元) | ||||||||||||||||||||||||||||||||||
| ****年 | 營業(yè)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 **6.****** | -2,**1.****** | -2,**1.****** | ||||||||||||||||||||||||||||||||
| 資產總額(萬元) | 負債總額(萬元) | 凈資產(所有者權益)(萬元) | ||||||||||||||||||||||||||||||||
| **,**1.****** | **,**2.****** | 8,**9.****7 | ||||||||||||||||||||||||||||||||
| 審計機構 |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備注 | —— | |||||||||||||||||||||||||||||||||
| 以下數據出自最近一期企業(yè)財務報表(單位:萬元) | ||||||||||||||||||||||||||||||||||
| 報表日期 | 營業(yè)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 ****-**-** | **6.****** | **9.****2 | **6.****** |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額(萬元) | 負債總額(萬元) | 凈資產(所有者權益)(萬元) | |||||||||||||||||||||||||||||||
| 月報 | **,**3.****** | **,**8.****** | 9,**5.****** | |||||||||||||||||||||||||||||||
| 備注 | —— | |||||||||||||||||||||||||||||||||
| 資產評估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估值機構) | 四川華坤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 評估基準日 | ****-**-** |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根據所屬集團規(guī)定,不需要對評估報告進行備案 或核準 | |||||||||||||||||||||||||||||||||
| 核準(備案)日期 | ****-**-** | |||||||||||||||||||||||||||||||||
| 評估報告文號 | 川華坤資評字(****)第****-2號 | |||||||||||||||||||||||||||||||||
| 資產評估結果 | ||||||||||||||||||||||||||||||||||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 流動資產(萬元) | **,**3.** | **,**3.** | ||||||||||||||||||||||||||||||||
| 長期投資(萬元) | —— | —— | ||||||||||||||||||||||||||||||||
| 固定資產(萬元) | **.** | **.** | ||||||||||||||||||||||||||||||||
| 無形資產(萬元) | —— | —— | ||||||||||||||||||||||||||||||||
| 其中:土地使用權(萬元) | —— | —— | ||||||||||||||||||||||||||||||||
| 其他資產(萬元) | **5.** | **5.** | ||||||||||||||||||||||||||||||||
| 總資產(萬元) | **,**0.** | **,**6.** | ||||||||||||||||||||||||||||||||
| 流動負債(萬元) | **,**3.** | **,**3.** | ||||||||||||||||||||||||||||||||
| 長期負債(萬元) | —— | —— | ||||||||||||||||||||||||||||||||
| 總負債(萬元) | **,**3.** | **,**3.** | ||||||||||||||||||||||||||||||||
| 凈資產(萬元) | 8,**7.** | 8,**3.** | ||||||||||||||||||||||||||||||||
| 標的對應評估值 | **4.****萬元 | |||||||||||||||||||||||||||||||||
| 是否與企業(yè)清算或破產相關 | 否 | |||||||||||||||||||||||||||||||||
| 三、轉讓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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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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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條件 | 轉讓底價 | **4.****萬元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 二、交易成功后,受讓方收到轉讓方已加蓋公章及法人章的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三、產權交易合同自受讓方完成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或其派出機構相關審批手續(xù),且該審批結果在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官網公布后生效。 四、付款期限: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賬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報名時應書面承諾已閱讀并遵守本轉讓公告中“其它披露事項”第3條“后置審批的特殊約定”; 3、意向受讓方報名時應書面承諾已閱讀并遵守本轉讓公告中“其它披露事項”第5條的約定; 4、本次股權轉讓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 優(yōu)先權交易規(guī)則 | 優(yōu)先權行權交易方式說明 | 若普通競買人在場內形成“最高報價”,場內優(yōu)先購買權人就普通競買人的最高報價選擇是否行權。如行權,場內優(yōu)先購買權人成為最終受讓方。如不行權,本項目無場外行權優(yōu)先購買權人的,最高報價的普通競買人成為最終受讓方;本項目有場外行權優(yōu)先購買權人的,經掛牌申請人通知,場外行權人選擇是否行權,如行權則場外行權人成為最終受讓方,如不行權則最高報價的普通競買人成為最終受讓方。 | ||||||||||
| 優(yōu)先權情況說明 | 1.項目有優(yōu)先購買權人; 2.未征集到普通競買人且未征集到優(yōu)先購買權股東,本交易項目自動延長項目公告期限。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一、本次清產核資審計報告、評估報告詳見公告附件,年度審計報告可在西南聯(lián)交所現場查閱。 二、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和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知曉本次股權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并愿意承擔,股權成功受讓后不得因此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三、職工安置事項:轉讓方為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的小股東,作為小股東一次性轉讓股權,不涉及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的控股權轉移,因此不涉及員工安置問題。 四、其他披露事項:
1、本次轉讓標的為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有限責任公司8%股權。 2、轉讓方與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間無債權債務關系,股權轉讓完成后,轉讓方按持股比例享有的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股東權益也轉移給受讓方。受讓方受讓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股權后,綿竹浦發(fā)村鎮(zhèn)銀行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在本次股權交易后繼續(xù)保持不變。 3、后置審批的特殊約定:本次股權轉讓涉及村鎮(zhèn)銀行股權變更,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已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國銀保監(jiān)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令****年第5號)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村鎮(zhèn)銀行股東資格的相關要求,并自行判斷本方符合作為本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申請受讓本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如因受讓方自身原因不符合相關文件及有權監(jiān)管機構相關要求,導致后置審批無法通過或最終不予確認,或經審查作出受讓方不符合入股標的企業(yè)股東資格的決定的,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產權交易合同》,并由受讓方承擔相關后果和責任,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意向受讓方可自行協(xié)調標的企業(yè)開展盡職調查(轉讓方不承諾協(xié)調)包括但不限于標的企業(yè)負債結構、股權結構、資產狀況、業(yè)務情況、對外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等。成功受讓后,受讓方不得以標的企業(yè)可能存在或潛在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商業(yè)風險、法律風險等理由向轉讓方和交易機構提出補償或扣減股權轉讓款。 5、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及相關文件的同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 ①本方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產權轉讓所涉及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及其他所披露的內容,已經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在遞交受讓申請后,不以不了解轉讓標的情況或轉讓標的有瑕疵為由撤銷受讓申請、退還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 ②本方已自行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è)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fā)〈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中國銀監(jiān)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商業(yè)銀行主要股東資格審核的通知》、《商業(yè)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令****年第1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非金融企業(yè)投資金融機構監(jiān)管的指導意見》《中國銀保監(jiān)會中資商業(yè)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jiān)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正)》(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令****年第9號公布)《中國銀保監(jiān)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監(jiān)管機構關于商業(yè)銀行股東資格的規(guī)定與要求以及標的企業(yè)公司章程中關于股份轉讓的約定,已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部門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項目受讓方的股東資格、能否滿足以自有資金入股商業(yè)銀行等條件,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③若出現本轉讓公告“保證金處置方式”中約定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同意經轉讓方書面告知西南聯(lián)交所后,西南聯(lián)交所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受讓方和轉讓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后,保證金余額劃轉至轉讓方的指定賬戶。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及相關方有權要求按照實際損失向本方追償。 ④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收到轉讓方已加蓋公章及法人章的產權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6、標的企業(yè)從評估基準日到股權交割日(以工商變更登記為準)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 7、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稅、費按照相關規(guī)定由轉讓方、受讓方各自承擔。轉、受讓方應向西南聯(lián)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務費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確認受讓方后,因西南聯(lián)交所已完成相關交易服務,不論股權交易是否通過后置審批,轉、受讓方向西南聯(lián)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8、轉讓方聲明并承諾本次股權交易的標的不存在抵押、擔保、質押和司法凍結等限制轉讓的情形,不存在任何針對該股權的爭議、仲裁及訴訟等情形。 9、受讓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后,受讓方負責自行協(xié)調標的企業(yè)辦理產權交割手續(xù),受讓方自行負責按標的企業(yè)提供的資料清單備齊辦理標的企業(yè)的股權變更手續(xù)需提供的各項證件、資料,并提供給標的企業(yè)。轉讓方將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與配合。 **、轉讓方應積極、充分配合受讓方辦理全部股權變更手續(xù)。轉讓方應在受讓方提出協(xié)助請求后,按要求出具必要的說明文件、簽署相關表格,并配合標的企業(yè)完成與監(jiān)管部門的溝通。 **、《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若因轉讓方未履行配合義務(如提供虛假信息、拒不簽署審批所需文件)導致受讓方未通過監(jiān)管要求的,轉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轉讓方賠償損失。 **、若因轉讓方原因導致交易標的無法完成過戶,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應于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同時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承擔賠償責任。 **、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受讓方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并且交易雙方獲得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出具的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轉讓方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產權交易涉及需向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的,轉受雙方應共同履行向有關部門申報的義務。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在確認已收到生效后的《產權交易合同》、應結算的交易價款和轉讓方、受讓方應付的交易服務費用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其他事項詳見產權交易合同。 **、為保護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損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別提示,報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統(tǒng)提交報名并被確認為意向投資方即視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諾:若本項目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在網絡競價環(huán)節(jié)各意向投資方均未報價的,掛牌申請人及產權交易機構有權扣除該項目意向投資方保證金,作為對本交易守約方的補償。本所可按網絡競價方式成交應收取的受讓方服務費為計算標準,在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前述費用后,掛牌申請人同意將保證金余額劃轉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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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不參與 |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0萬元 | ||||||||||
| 保證金說明 |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 **:**:** |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 |||||||||||
| 賬戶信息 | ||||||||||||
| 賬戶名稱 |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 |||||||||||
| 開戶銀行 | 中信銀行成都分行 | |||||||||||
| 賬號 | ******************1 |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一、確認受讓方后保證金處置 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yè)機密,侵害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競買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轉讓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8.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9.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并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報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或其派出機構相關審批未通過,最終導致股權轉讓交易失敗的; **.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或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經轉讓方書面告知本所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本所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受讓方和轉讓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后保證金余額劃轉至轉讓方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違約方責任。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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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掛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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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個工作日 | |||
| 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讓方 | 其他方式: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一次,若仍只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讓方,則按股權優(yōu)先權行權交易方式 |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其他方式:股權優(yōu)先權行權交易方式 | |||
| 六、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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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人 | 昝先生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電話 | **8-******** | ||||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人 | 史女士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電話 | **8-******** | |||||
| 七、交易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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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本所官網(www.swuee.com)及第四產權(www.dscq.com)為本所指定的網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過上述網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本所官網及第四產權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照本所或第四產權平臺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guī)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tǒng)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fā)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lián)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lián)合協(xié)議【 參考性文本 】,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 1.聯(lián)合協(xié)議應當載明聯(lián)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lián)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lián)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在交易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規(guī)則》 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xù)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本所或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lián)系人手機號碼發(fā)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通知消息。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操作規(guī)則》 的相關規(guī)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tài)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由本所按網絡競價規(guī)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fā)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guī)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的相關規(guī)定退還或處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guī)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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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風險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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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西南聯(lián)交所”)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guī)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西南聯(lián)交所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經濟和市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huán)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南聯(lián)交所無法繼續(xù)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南聯(lián)交所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西南聯(lián)交所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fā)布,西南聯(lián)交所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guī)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南聯(lián)交所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guī)則及項目公告等規(guī)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及項目公告等關于保證金處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fā)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西南聯(lián)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tǒng)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西南聯(lián)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業(yè)務通用規(guī)則》 第八章。 3.互聯(lián)網操作風險。通過互聯(lián)網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南聯(lián)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tǒng)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tǒng)時間不符、終端軟硬件或網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誤等互聯(lián)網操作風險。 4.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 《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規(guī)則 》 ,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zhàn)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營服務商網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南聯(lián)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tǒng)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西南聯(lián)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西南聯(lián)交所交易規(guī)則,自行承擔和處理,西南聯(lián)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西南聯(lián)交所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西南聯(lián)交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