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SC******4 |
|---|---|
| 項目名稱 | 成都市成華區(qū)杉板橋南二路**號2層1號1間商鋪單個轉讓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成都匯廈建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4,**6,**0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資產轉讓的提示提醒內容評估對象存在“大產權情況”,即多個評估對象登記在同一產權證中,分割產權可能會導致額外費用。二、其它披露事項(一)建筑面積為不動產權證的證載面積,可能存在與房產實際面積不一致的情況,意向受讓方需認可該事項。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以實際面積為準,不影響轉讓標的成交及成交金額。(二)現場勘察本次標的按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到實地查驗轉讓標的,并充分了解標的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結構、權證過戶、轉讓標的接收、轉讓標的狀況、宗地現狀、權屬情況、水、電、氣、光纖情況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等),如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交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不得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和進行標的交接。(三)意向受讓方受讓標的資產應簽署《承諾函》,承諾受讓標的資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且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成都市商品房購買政策,如因受讓方不符合相關房地產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導致不能過戶或本次交易無效的,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其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西南聯交所在扣除服務費后將剩余部分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四)產權變更登記1.受讓方結清所有價款且獲得西南聯交所出具的交易憑證后**個工作日內,轉、受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進行網簽(或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僅限于《產權交易合同》中的受讓方。2.網簽(或備案)完成后**個工作日內,轉、受雙方辦理房屋移交。移交日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費、水電氣費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移交日及移交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費、水電氣費等費用以及房屋安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和負責。受讓方取得產權當日配合轉讓方辦理水、電、氣等過戶手續(xù),相關費用由各自承擔。3.房屋移交日之前的房屋租金收益(若有)歸轉讓方所有,移交日及移交日后的房屋租金收益歸受讓方所有。4.轉讓方自收到受讓方核交完契稅證明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協助受讓方完成交易房屋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五)本次轉讓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等由轉讓方、受讓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六)所涉房屋非二手房,受讓方(業(yè)主)按規(guī)定應承擔的維修資金若轉讓方前期已墊付(轉讓方提供付款依據),受讓方須將該部分維修資金支付給轉讓方,具體金額可在公告期內聯系轉讓方了解。(七)報價說明本次轉讓標的最終成交價不得高于住建局備案價,住建局備案價詳見房產轉讓明細表。1.若競價結束,最高報價低于住建局備案價的,則最高報價為成交價且最高報價者為最終受讓方。2.若在競價期內標的報價已經達到住建局備案價,則停止報價,以住建局備案價為成交價,最先報到住建局備案價者為最終受讓方。3.競價期內,意向受讓方可在不受加價幅度限制的情況下一次性報到住建局備案價,則停止報價,以住建局備案價為成交價,最先報到住建備案價者為最終受讓方。4.《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約單價按照建筑面積計算。每套房屋成交價計算方式:(成交總價÷掛牌總價)×該套房屋的掛牌價,每套房屋成交價不得高于該套房屋的住建局備案價,并按照建筑面積計算合同簽約單價。(1)按照上述計算公式,若每套房屋成交價≤對應房屋的住建局備案價時,則直接按照上述方式計算每套房屋成交價。(2)按照上述計算公式,若出現部分房屋成交價>住建局備案價的房屋按照住建局備案價作為成交價;其余房屋每套成交價=(成交總價-超過住建局備案價房源的住建局備案價之和)÷其余房屋掛牌總價×該套房屋的掛牌價,若再次出現部分房屋成交價>住建局備案價時按照前述方式以此類推。(3)若成交價為住建局備案價,每套房屋成交價為單套房屋住建局備案價。(八)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在確認已收到生效后的《產權交易合同》、應結算的交易價款和轉讓方、受讓方應付的交易服務費用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九)其它詳見標的權屬證明、《資產信息表(房地產類)》、《房產轉讓明細》及《產權交易合同》。(十)標的查看聯系方式: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