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概況 新沂市公安局云機房租賃項目 JSZC-******-XDXT-G****-****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蘇采云”系統(tǒng)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JSZC-******-XDXT-G****-****
項目名稱: 新沂市公安局云機房租賃項目
預算金額: **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 **0.******萬元
采購需求:
新沂市公安局現有視頻監(jiān)控機房因設備老化、機柜容量、機房環(huán)境等方面原因已無法滿足現有的監(jiān)控存儲的需求,擬租賃云機房部署監(jiān)控存儲系統(tǒng),包括機房環(huán)境、電力、機柜空間、網絡帶寬。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投標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的原件掃描件(加蓋電子簽章);
2.財務狀況報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標人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6個月內任何1月(不含開標當月)資產負債表原件的掃描件1份;投標人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6個月內任何1月(不含開標當月)利潤表月報表原件的掃描件1份或提供投標人上年度財務報告原件的掃描件或供應商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6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的掃描件(加蓋電子簽章);
3.投標人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6個月內(不含開標當月)任何1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掃描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掃描件(加蓋電子簽章);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加蓋電子簽章,格式見本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
5.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電子簽章,格式見本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此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自招標文件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地點: “蘇采云”系統(tǒng)
方式: 本項目采用網上注冊登記方式
售價: 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 **:** (北京時間)
地點: “蘇采云”系統(tǒng)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一)特別說明:
為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供應商應具有完成本項目信號和數據傳輸必需的通信線路資源以及項目范圍內鋪設必要的光纜和線路的許可和能力。
(二)投標文件的提交與接收:
1、線上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年**月**日**:**)前。
2、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屆滿后仍可以下載,期限屆滿后下載的招標文件,視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為投標人權益受到損害的證明材料和依據。
(三)詢問和質疑
1、根據采購代理機構與采購人簽訂的本采購項目的《委托代理協(xié)議》,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依法處理。
2、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
3、質疑函
接收質疑函的方式:供應商直接送交或供應商通過EMS郵寄。
聯(lián)系部門:江蘇新典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質疑接收人:李昂聯(lián)系電話:**********1
地址:徐州市云龍區(qū)鏡泊西路吉田商務廣場B棟1-**4、**5室
(四)招標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以所發(fā)布的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供應商。發(fā)布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購代理機構已盡通知義務。敬請各潛在供應商關注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過“蘇采云”系統(tǒng)重新下載更正(澄清)后的采購文件(后綴名為“.kedt”),離線編制投標文件,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五)終止招標
終止招標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在原公告發(fā)布媒體上發(fā)布終止公告,以“終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經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供應商,發(fā)布本項目的“終止公告”后采購代理機構已盡通知義務。敬請各潛在供應商關注本項目的“終止公告”,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六)其他說明
1、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采購活動,成交后不得轉包或分包。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七)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等。
(八)采購意向連接: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af******-4c**-**ac-bec7-c**7e**aaf6c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新沂市公安局(機關)
單位地址:新沂市鐘吾南路8號
聯(lián)系人:紀傳斌
聯(lián)系電話:**********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江蘇新典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徐州市云龍區(qū)吉田商務廣場B棟號樓1-**4、**5室
聯(lián)系人:李昂
聯(lián)系電話:**********1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李昂
電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