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ZJ******7-3 |
|---|---|
| 項目名稱 | 長興湖石京興天然氣有限公司涉及的楊灣村和五里橋村房產、土地使用權、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整體處置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長興湖石京興天然氣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4,**0.3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至“浙交匯”平臺浙交所的存管銀行,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2.受讓方應承諾在房產標的過戶過程中同轉讓方簽署包括《資產交易合同》在內的相關文本。3.受讓方自行辦理水、電等戶名變更手續(xù),相關費用自理。房地產變更登記過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評估報告的評估費用由受讓方承擔。4.產權交易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由轉、受讓雙方按規(guī)定各自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5.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購房增值稅發(fā)票,有關稅費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6.標的按實際現狀進行轉讓,并按實際現狀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積、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應以登記機關發(fā)證為準,不影響本次轉讓的成交價和成交關系,不多退少補。7.轉讓方在收到浙交所轉付的全部轉讓價款后**個工作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xù),在完成過戶后**個工作日將房產鑰匙交付受讓方(視為房屋、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土地使用權均交付、交割完畢),由受讓方核驗查收并在《交接單》簽字蓋章。轉讓方將鑰匙交付受讓方使用后,本次轉讓標的的風險由受讓方負責。8. 交付日前的水費、電費、燃氣及相應的物業(yè)管理費等由轉讓方承擔,交付日后的上述相關費用由受讓方自行解決。其他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解決。8.本次轉讓標的以現狀交付,如遇房產內有雜物、有滲水或墻面剝落、上下水管道滲漏、損壞以及門、鎖損壞等情況,受讓方在成交后應自行負責清理、修理和更換,相關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9.受讓方可委托中介機構辦理過戶手續(xù),因代辦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競買人(即其后的受讓方)報名競價時的姓名(名稱)必須與今后簽訂合同、辦理不動產權證時的姓名(名稱)保持一致,不予更改。**.關于本次轉讓的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轉讓方均不提供合格證、檢驗證、許可證、技術文件,也不出具相關證明等。**.自轉讓標的交割完成(以標的物實際交付)之日起,轉讓標的的權屬歸受讓方所有。受讓方應自行承擔轉讓標的妥善保管的責任和義務。轉讓交割日之后發(fā)生的轉讓標的物失竊、損毀等損失的情形以及標的的安全與質量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本次轉讓項目涉及的轉讓方、受讓方交易服務費均由受讓方承擔。**.本次轉讓項目涉及的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如涉及拆除運輸等工作,受讓方必須自行解決所有標的物的拆除、裝載、運輸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裝載、分類、拆解、運輸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