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人民幣2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截止日北京時間**:**前到賬時間為準),未交納和逾期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2、如本項目信息披露期間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并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若交易保證金金額大于成交金額的,北京產權交易所將自出具交易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返還多余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用以作為對轉讓方及相關方的經濟補償金。交納的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或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向該意向受讓方追訴:(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或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的。 4、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內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企業(yè)進行盡職調查,全面了解標的企業(yè)狀況。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的備查文件全部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內容,承擔全部相關風險。受讓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企業(yè)的現狀及瑕疵為由主張任何抗辯、發(fā)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解除產權交易合同、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已交納的全部交易價款(含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有權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轉讓,由受讓方承擔全部相關經濟責任和法律風險。 5、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同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本方遞交受讓申請、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置于北京產權交易所的備查文件全部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內容,承擔全部相關風險。本方若發(fā)生以不了解標的企業(yè)的現狀及瑕疵為由主張任何抗辯、發(fā)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解除產權交易合同、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本方已交納的全部交易價款(含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有權將轉讓標的重新披露轉讓,由本方承擔全部相關經濟責任和法律風險;(2)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3)本方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4)本方同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憑證后自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轉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