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SDZR****** |
|---|---|
| 項目名稱 | 威海國運商通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國有股權 |
| 轉讓方名稱 | 威海智慧谷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威海智慧谷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
| 轉讓比例 | ** |
| 掛牌價格 | **8.**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據轉讓方要求優(yōu)先購買權人只能以場內行權方式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應在交易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間到產權中心辦理受讓登記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同意按照產權中心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就非優(yōu)先購買權人意向受讓方的報價即時行權,未即時行權的,視為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2.截至評估基準日****年6月**日,標的企業(yè)注冊資本****萬元,實收資本**** 萬元。其中,轉讓方威海智慧谷投資運營有限公司認繳出資**0萬元,實繳出資**0萬元。 3.其他重大事項詳見英華審字〔****〕第**號《審計報告》及威永司評報字〔****〕第**3號《股權評估報告》。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續(xù)存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受讓。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受讓產權后標的企業(yè)繼續(xù)承接原有的債權債務及或有負債,履行標的企業(yè)已簽訂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遞交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標的企業(yè)的全部盡職調查,完全認可本次掛牌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掛牌公告內容及標的企業(yè)現(xiàn)狀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將不會以不了解標的企業(yè)現(xiàn)狀、瑕疵等為由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掛牌標的,否則受讓方應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逾期不簽訂,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主張違約責任。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本項目《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