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新能源充電及新型泊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工程總承包EPC 澄清公告
致各潛在投標人:
定遠縣新能源充電及新型泊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項目編號:czdygc******-**8) 發(fā)布 澄清如下: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第3.5.1條補充如下內容:(3)施工單位在投標時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
2、招標文件第四章評標辦法中刪除業(yè)績、獎項評分設置,價格分調整為**分 。
3、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中設計負責人的資格條件調整為:投標人擬委任 (1)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設計負責人須具備本單位注冊的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或變配電)資格。
此澄清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查看下載。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不便,敬請諒解!如因投標人不及時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定遠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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