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與談判范圍
1.1工程名稱:上海地鐵**號線吳中路站3C輔助機房改造工程。
1.2工程概況
上海市軌道交通網絡運營指揮調度大樓位于4號線蒲匯塘停車場的西北側地塊內,與申通集團辦公區(qū)域毗鄰,具備與管理層的有效連接,便于決策、協(xié)調、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指揮。結合本輪整體建設規(guī)劃,上海軌道交通新五線接入控制中心的設備用房設置于軌道交通網絡運營指揮調度大樓旁既有**號線吳中路站附屬地下一、二層。
**號線吳中路站為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現狀已開通運營。附屬區(qū)域地下一、二層設備用房主要用于設置新五線(**、**、**、**、**)通號OCC機房、車站機電機房、SCADA機房和配套電源室等,現吳中路站附屬區(qū)域對應用房暫時作為臨時站務管理用房使用。本工程需對車站附屬設備區(qū)范圍內對應設備用房的改造工程、環(huán)控、給排水及消防、動力照明、廣播系統(tǒng)、電話及〇A系統(tǒng)、專用無線系統(tǒng)、公安消防無線系統(tǒng)、技術防范系統(tǒng)、綜合監(jiān)控、門禁、火災自動報警、氣體滅火管網及控制子系統(tǒng)等內容進行改造。
1.3談判采購內容:詳見附件1《采購物資一覽表》。
2、本次談判采購采取談判方式選定本項目的合格供應商。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本次談判要求供應商須具備:
3.1.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3.1.2供應商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3.1.3供應物資的生產企業(yè)須具有有效的ISO****體系認證證書;
3.1.4供應商應提供****至****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新注冊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供應商和供應物資生產企業(yè)應提供有效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1.6供應物資如屬于國家頒發(fā)生產許可證范圍內的,應提供《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如屬于行政許可或強制認證的,應提供行政許可或強制認證證書;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談判物資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禁止或暫停在鐵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供應商。供應商自響應文件遞交之日起前一年無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需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查詢結果;供應商不能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信用信息”查詢記錄。
3.1.8同一包件內不允許供應物資生產企業(yè)及其代理商同時參加談判,且允許代理商參與的包件同一物資只允許授權唯一供應商。
3.2本次采購對供應商的專項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采購物資一覽表》。
3.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供應商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關系,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談判。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物資,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談判。
3.4本次采購物資一包一投。
4. 談判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的供應商,****年9月**日至****年**月**日**時**分,請登陸中國鐵建云采平臺(www.crccep.com)注冊會員,查詢擬參與談判包件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系統(tǒng)需上傳確認通知(附件2)和授權委托書)、下載電子談判文件。
4.2談判文件不收取標書費
5. 響應文件的遞交時間和地點
5.1此次談判供應商需制作電子版響應文件,在遞交截止時間前線上遞交響應文件。
5.2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年**月**日9時**分。
5.3響應文件遞交地點:中國鐵建云采平臺(www.crccep.com),供應商須登陸該平臺,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響應文件的上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未完成響應文件傳輸的,視為放棄談判資格。
5.4紙質版響應文件現場遞交的時間為遞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年**月**日9時**分,地點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關東街道東湖開發(fā)區(qū)佳園路**號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南方工程有限公司B**6會議室。
5.5紙質版響應文件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5.6談判時上傳中國鐵建云采平臺的電子版響應文件內容須與遞交的紙質版響應文件保持一致。
6. 響應文件的談判時間和地點
6.1電子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年**月**日9時**分。
6.2各供應商必須在談判文件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鐵建云采平臺(www.crccep.com)上傳響應文件,如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所遞交的響應文件無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上傳的,視為無效談判文件,后果及責任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7. 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軌道交通**號線一期供電工程項目經理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周祝公路****號
聯系人:萬霞
電 話:**********9
郵 箱: **********@qq.com
****年9月**日
附件1:采購物資一覽表
序號 | 包件號及名稱 | 物資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資格條件 | 備注 |
1 | SH**-3C** 防靜電架空地板 | 防靜電架空地板 | **0***0mm,硫酸鈣板厚≥**mm,抗靜電涂層厚度≥**um, 支架和橫梁為熱浸鍍鋅鋼材,鍍鋅量≥**0g/㎡,PVC 貼面,厚度≥2.0mm,顏色另定。含接地銅箔,部分帶風孔或鋼化玻璃,根據機柜位置深化后確定。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 | ㎡ | **** | 1.生產企業(yè)注冊資金不少于****萬元人民幣,代理商企業(yè)注冊資金不少于**0萬元; 2.投標物資具有CMA標志國家級認證試驗室的型式試驗報告; 3.該產品具有2個國內已開通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供貨業(yè)績(提供合同和業(yè)績證明文件)。 4.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代理商為生產企業(yè)在本項目唯一代理商(須提供唯一授權證明)。 | |
說明:1、本清單中的到站價格包含貨物到達買方指定運達目的地的包裝、運費、保險、裝卸以及伴隨服務的所有費用(含運到工地、倉庫料場等費用)。
2、本清單中的物資名稱僅作為報價項目使用,對其中所含附件及技術標準以技術規(guī)格書為準。
3、供貨時間和數量以買方供貨通知為準。
4、以上所有物資設備規(guī)格型號和數量僅供參考,最終結算數量按照實際交付合格數量結算。
5、鐵建云采平臺報價時只需保證總價與紙質版響應文件保持一致。
附件2:確認通知
確認通知
(采購人):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發(fā)出的 (項目名稱)(包件號/物資名稱)談判采購文件,并確認 (參加/不參加)談判。
特此確認。
響應單位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供應商須知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編列內容 |
1.1.2 | 采購人 | 采購人: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軌道交通**號線一期供電工程項目經理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周祝公路****號 聯系人:萬霞 電 話:**********9 郵 箱:**********@qq.com |
1.1.3 | 談判項目名稱 | 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軌道交通**號線一期供電工程項目經理部 |
1.1.4 | 工程項目名稱 | 上海地鐵**號線3C輔助機房改造工程 |
1.2.1 | 資金來源及比例 | / |
1.2.2 | 資金落實情況 | 資金來源:采購人獲得的工程建設資金 資金落實情況:資金已落實 |
1.3.1 | 談判范圍 | 詳見談判公告附表 |
1.3.2 | 交貨期 | 交貨期:以供貨通知單為準 計劃開始交貨日期:以供貨通知單為準 |
1.3.3 | 交貨地點 | 以供貨通知單為準 |
1.3.4 | 技術性能指標 | 滿足談判文件要求 |
1.4.1 | 供應商資質條件、能力、信譽 | (1)資質要求(對制造商資質有要求的,應分別列出并注明):滿足談判文件規(guī)定 (2)財務要求:滿足談判文件規(guī)定 (3)供應商業(yè)績:滿足談判文件規(guī)定 設備業(yè)績:滿足談判文件規(guī)定 (4)信譽要求:滿足談判文件規(guī)定 (5)其他要求:滿足談判文件規(guī)定 |
1.4.2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不接受; □接受,應滿足下列要求: |
1.4.3 | 供應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的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被取消投標資格且處于處罰期; (**)供應商應提供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查詢結果截圖; (**)供應商應提供“信用中國”(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結果截圖; (**)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 ②談判物資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禁止或暫停在鐵路上使用的; ③被列入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供應商; ④兩個及以上供應商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權產品與其授權代理商同時談判。 |
1.9.1 | 談判預備會 | ?不召開 □召開,召開時間: 召開地點: |
1.** | 分包 | ?不允許 □允許,分包內容要求: 分包金額要求: 對分包人的資質要求: |
1.**.1 | 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按談判文件要求執(zhí)行; |
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術支持資料 | / |
1.**.4 | 偏差 | √不允許 允許,偏差范圍: 最高項數: |
2.1 | 構成談判文件的其他資料 | |
2.2.1 | 供應商要求澄清談判文件 | / |
2.2.2 | 談判文件澄清發(fā)出的形式 | / |
2.2.3 | 供應商確認收到談判文件澄清 | / |
/ | ||
2.3.1 | 談判文件修改發(fā)出的形式 | / |
2.3.2 | 供應商確認收到談判文件修改 | / |
3.1.1 | 構成響應文件的其他資料 | 1.主要原材料及外協(xié)件的性能指標、采用標準及來源; 2.談判物資質量檢驗報告; 3.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制造設備、檢驗設備表; 4.承諾談判文件關于評標價評定和合同價確定的方式; 5.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文件。 |
3.2.1 | 增值稅稅金的計算方法 | 一般計稅方法計算 |
3.2.4 | 最高談判限價 | ?無 |
3.2.5 | 談判報價的其他要求 | 按談判文件要求; 當中國鐵建云采平臺相應包件中的物資清單與談判文件不一致時,以談判文件中的物資清單為準,供應商須以談判文件物資一覽表中的物資清單編制響應文件;在中國鐵建云采平臺線上報價及維護報價時,只需要保證最終報價與談判文件中的談判報價一致即可。簽訂物資采購合同時,以紙質正本的談判文件為準。 |
3.3.1 | 談判有效期 | **0日 |
3.4.1 | 談判保證金 | 無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還談判保證金的情形 | 無 |
3.5 | 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無 □有,具體要求: |
3.5.2 | 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 | ****至****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的時間要求 | 滿足談判文件要求 |
3.5.5 | 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時間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許遞交備選談判方案 | √不允許 □允許 |
3.7.3A(2) | 談判文件副本份數及其他要求 | 談判文件副本份數:2份。 提交電子版文件:1份(電子文檔含正本所有內容,另作Excel表格報價單,U盤單獨密封,與紙制響應文件一同遞交) |
3.7.3A(3) | 談判文件是否需分冊裝訂 | √不需要(談判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 □需要,分冊裝訂要求: |
3.7.4 | 電子談判文件編制 | (1)編制電子響應文件、使用CA加密并上傳中國鐵建云采平臺(www.crccep.com),具體操作規(guī)程見“供應商操作手冊”。 (4)電子談判文件簽字或蓋章要求:根據談判文件要求,使用數字證書(CA)在需要的地方進行電子簽章、電子簽名。 |
4.1.1(A) | 談判文件的密封 | 密封件之一:供應商應將裝訂好的響應文件正本封裝在一個包裝袋內,包裝封面應標明“響應文件正本”字樣。 密封件之二:供應商應將所有的談判文件副本封裝在一個包裝袋內,包裝封面應標明“響應文件副本”字樣。 密封件之三:供應商應將電子版談判文件分別密封,包裝封面應標明“響應文件電子版”字樣。 上述三個密封件均應按規(guī)定注明封套,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供應商單位章或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
4.1.2 | 封套上應載明的信息 | 談判項目名稱、談判編號、包件號和供應商全稱,須注明 “在****年**月**日9時**分前不得開啟”字樣 |
4.2.1 | 談判截止時間 | 見第一章談判公告 |
4.2.2(A) | 遞交響應文件地點 | 見第一章談判公告 |
4.2.3 | 響應文件是否退還 | √否 □是,退還時間: |
4.2.5 | 電子響應文件解密要求 | 不加密 |
5.1 | 談判時間和地點 | 開標時間:同談判截止時間 開標地點:見第一章談判公告 |
6.1.1 | 談判小組的組建 | 談判小組構成:5人及以上單數 |
6.3.2 | 談判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人的人數 | 1-3人 |
7.1 | 成交候選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中國鐵建云采平臺(www.crccep.com)上發(fā)布 |
7.4 | 是否授權談判小組確定成交人 | □是 √否采購人確定成交人: (1)采購人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談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或被查實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條件的,采購人可以按照談判小組推薦的成交候選人名單依序確定其他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談判。 (2)采購人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擬中標候選人的行賄犯罪檔案信息。 (3)自遞交響應文件之日起前1年至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到結果之日止,成交候選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經該成交候選人確認后,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按規(guī)定確定成交人。 (4)其他情形: |
7.6.1 | 履約保證金 | 履約擔保的金額:中標合同價的**% 履約擔保的形式:履約保函。 |
9 |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談判 | □否 √是,具體要求:滿足談判文件要求。 |
**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
**.1 | 1、澄清修改文件解釋順序:對談判文件兩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補遺為準。 2、技術規(guī)格書中涉及商務條款的內容如與談判文件商務部分有矛盾時,以談判文件商務部分表述為準。 | |
**.2 | 供應商準備和參加談判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 |
**.3 | 出廠單價、運雜費單價取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價和談判總價取整。 | |
**.4 | 結算單價在合同執(zhí)行期內不變。 | |
**.5 | 鐵路專用設備缺陷產品召回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年第**號) | |
**.6 | 所供產品如按國家規(guī)定需進行第三方檢測的,檢測費用由響應方承擔(包含在響應方的談判報價內) | |
**.7 | 鑒于采購方已全面啟用電子印章簽訂電子合同,供應商同意,在中標(成交)后,通過電子簽約平臺辦理電子印章,并同采購方在線簽訂電子合同。因未辦理電子印章不能在線簽訂合同供應商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 |
**.8 | 已購買談判文件的供應商不按時遞交或未在中國鐵建云采平臺上傳談判文件的,采購人有權拒絕該供應商參與本包件后續(xù)的談判等采購活動,供應商購買談判文件的行為即視為接受本條款要求。 |
1.總則
1.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談判項目已具備談判條件,現對設備采購進行談判。
1.1.2 采購人: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1.3談判項目名稱: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1.4工程項目名稱:即談判項目所屬的工程建設項目,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2.1 資金來源及比例: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2.2 資金落實情況: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3.1談判范圍: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3.2交貨期: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3.3交貨地點: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3.4技術性能指標: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4.1 供應商應具備承擔本談判項目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1)資質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財務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業(yè)績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4)信譽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供應商為代理經銷商的,對供應商的資質要求包含對制造商的資質要求,對供應商的業(yè)績要求包含對設備的業(yè)績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見本章第 3.5 款的規(guī)定。
1.4.2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接受聯合體的,聯合體除應符合本章第1.4.1項和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談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成交項目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的談判,否則各相關談判均無效。
1.4.3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談判公正性;
(2)與本談判項目的其他供應商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3)與本談判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4)與本談判項目其他供應商代理同一個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
(5)為本談判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6)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7)為本談判項目的代建人;
(8)為本談判項目的招采購代理機構;
(9)與本談判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與本談判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在近三年內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法律法規(guī)或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準備和參加談判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參與談判活動的各方應對談判文件和響應文件中的商業(yè)和技術等秘密保密,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響應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為中文。專用術語使用外文的,應附有中文注釋。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1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召開談判預備會的,采購人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談判預備會,澄清供應商提出的問題。
1.9.2供應商應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采購人,以便采購人在會議期間澄清。
1.9.3談判預備會后,采購人將對供應商所提問題的澄清,以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購買談判文件的供應商。該澄清內容為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
1.**.1 供應商擬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的非主體設備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非主體設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轉讓成交項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1.**.1響應文件應當對談判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滿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購人的響應,否則,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將被否決。實質性要求和條件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1.**.2 供應商應根據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談判設備技術性能指標的詳細描述、技術支持資料及技術服務和質保期服務計劃等內容以對談判文件作出響應。
1.**.3 響應文件中應針對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中列明的技術要求提供技術支持資料。技術支持資料以制造商公開發(fā)布的印刷資料,或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允許的其他形式為準,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視為無技術支持資料,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1.**.4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圍和最高偏差項數的,偏差應當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偏差范圍和最高項數,超出偏差范圍和最高偏差項數的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1.**.5 響應文件對談判文件的全部偏差,均應在響應文件的商務和技術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內容外,視為供應商響應談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本談判文件包括:
(1)談判采購邀請書;
(2)供應商須知;
(3)評審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供貨要求;
(6)響應文件格式;
(7)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根據本章第 1.9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對談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
2.2.1供應商應仔細閱讀和檢查談判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fā)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采購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采購人,要求采購人對談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談判文件的澄清以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發(fā)給所有購買談判文件的供應商,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fā)出的時間距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開標截止時間不足**日的,并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開標截止時間。
2.2.3供應商在收到澄清后,應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通知采購人,確認已收到該澄清。
2.2.4除非采購人認為確有必要答復,否則,采購人有權拒絕回復供應商在本章第2.2.1項規(guī)定的時間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談判文件的修改
2.3.1在開標截止時間1天前,采購人可以書面形式修改談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購買談判文件的供應商。如果修改談判文件的時間距開標截止時間不足1天,相應延長開標截止時間。
2.3.2供應商收到修改內容后,應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通知采購人,確認已收到該修改。
3.1.1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談判報價函;
(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3)聯合體協(xié)議書;
(4)談判保證金;
(5)商務和技術偏差表;
(6)分項報價表;
(7)資格審查資料;
(8)談判設備技術性能指標的詳細描述;
(9)技術支持資料;
(**)技術服務和質保期服務計劃;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供應商在評審過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澄清確認,構成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3.1.2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不接受聯合體談判的,或供應商沒有組成聯合體的,響應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聯合體協(xié)議書。
3.1.3供應商須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談判保證金的,響應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談判保證金。
3.2.1談判報價應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稅金,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增值稅稅金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供應商應按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的要求在談判報價函中進行報價并填寫分項報價表。
3.2.2供應商應充分了解該項目的總體情況以及影響談判報價的其他要素。
3.2.3談判報價為各分項報價金額之和,談判報價與分項報價的合價不一致的,應以各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談判報價;如分項報價中存在缺漏項,則視為缺漏項價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項報價之中。供應商在開標截止時間前修改談判報價函中的談判報價總額,應同時修改響應文件 “分項報價表”中的相應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關要求。
3.2.4談判人設有最高談判限價的,供應商的談判報價不得超過最高談判限價,最高談判限價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載明。
3.2.5談判報價的其他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3.1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談判有效期為 **天。
3.3.2在談判有效期內,供應商撤銷響應文件的,應承擔談判文件和法律規(guī)定的責任。
3.3.3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談判有效期的,采購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供應商延長談判有效期。供應商應予以書面答復,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談判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響應文件;供應商拒絕延長的,其談判失效,但供應商有權收回其談判保證金。
3.4.1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的同時,應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形式和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規(guī)定的談判保證金格式遞交談判保證金,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境內供應商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談判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并在響應文件中附上基本賬 戶開戶證明。聯合體參與的,其談判保證金可以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的 規(guī)定。
3.4.2供應商不按本章第3.4.1 項要求提交談判保證金的,其響應文件作廢標處理。
3.4.3采購人最遲將在與成交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向未成交的供應商和成交人退還談判保證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談判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供應商在談判有效期內撤銷響應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采購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談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3)發(fā)生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還談判保證金的情形。
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供應商應按下列規(guī)定提供資格審查資料,以證明其滿足本章第 1.4款規(guī)定的資質、財務、業(yè)績、信譽等要求。
3.5.1 “供應商基本情況表”應附供應商及其制造商(適用于代理經銷商的情形)資格或者資質證書副本和談判材料檢驗或認證等材料的復印件以及:
(1)供應商為企業(yè)的,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2)供應商為依法允許經營的事業(yè)單位的,應提交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3.5.2 “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供應商的成立時間少于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5.3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成交通知書和(或)合同協(xié)議書等的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 “正在供貨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成交通知書和(或)合同協(xié)議書復印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5 “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供應商敗訴的設備買賣合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6.1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允許外,供應商不得遞交備選響應方案,否則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3.6.2 允許供應商遞交備選響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遞交的備選響應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談判小組認為成交人的備選響應方案優(yōu)于其按照談判文件要求編制的響應方案的,采購人可以接受該備選響應方案。
3.6.3供應商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談判報價,或者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一個報價,但同時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供貨方案的,視為提供備選方案。
3.7.1響應文件應按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3.7.2響應文件應當對談判文件有關供貨期、談判有效期、供貨要求、談判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響應文件在滿足談判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談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購人的承諾。
3.7.3(A)(1)響應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談判報價函及對響應文件的澄清、說明和補正應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的要求。響應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
(2)響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數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供應商應根據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要求提供電子版文件。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電子版文件和紙質正本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
(3)響應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并編制目錄,響應文件需分冊裝訂的,具體分冊裝訂要求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
4.1.1(A)響應文件應密封包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供應商單位章或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4.1.2響應文件封套上應寫明的內容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項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4.2.1供應商應在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開標截止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4.2.2(A)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的地點: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4.2.3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供應商所遞交的響應文件不予退還。
4.2.4(A)采購人收到響應文件后,向供應商出具簽收憑證。
4.2.5(A)逾期送達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4.3.1在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開標截止時間前,供應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響應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人。
4.3.2(A)供應商修改或撤回已遞交響應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 3.7.3(A)項的要求簽字或蓋章。采購人收到書面通知后,向供應商出具簽收憑證。
4.3.3供應商撤回響應文件的,采購人自收到供應商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內退還已收取的談判保證金。
4.3.4修改的內容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響應文件應按照本章第 3 條、第 4條的規(guī)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
采購人在本章第 4.2.1 項規(guī)定的開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1)宣布開標紀律;
(2)公布在開標截止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名稱;
(3)宣布供應商、唱標人、記錄人、監(jiān)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
(4)(A)檢查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按照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談判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談判保證金的遞交情況、開標報價、交貨期、交貨地點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
(5)(A)供應商代表、采購人代表、監(jiān)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6)采購人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
(7)采購人與通過評審的供應商進行談判,原則不超過兩輪。
供應商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采購人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6.1.1評審由采購人依法組建的談判小組負責。談判小組由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yè)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談判小組成員人數以及 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的確定方式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6.1.2談判小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供應商或供應商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人員;
(3)與供應商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響應文件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5)與供應商有其他利害關系。
6.1.3評審過程中,談判小組成員有回避事由、擅離職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xù)評審的,采購人有權更換。被更換的談判小組成員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由更換后的談判小組成員重新進行評審。
評審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
6.3.1 談判小組按照第三章“評審辦法”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審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審依據。
6.3.2評審完成后,談判小組應當向采購人提交書面評審報告和成交候選人名單。談判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人的人數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按照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的規(guī)定,采購人或采購人授權的談判小組依法確定成交人。
在本章第3.3款規(guī)定的談判有效期內,采購人以書面形式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通知書,同時將成交結果通知未成交的供應商。
7.3.1在簽訂合同前,成交人應按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金額和談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的或者事先經過采購書面認可的履約保證金格式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除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合同金額的**%。聯合體成交的,其 履約保證金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項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成交,其談判保證金不予退還,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超過談判保證金數額的,成交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4.1采購人和成交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日內,根據談判文件和成交人的響應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成交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采購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談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其談判保證金不予退還;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超過談判保證金數額的,成交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4.2發(fā)出成交通知書后,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或者在簽訂合同時向成交人提出附加條件的,采購人向成交人退還談判保證金;給成交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7.4.3聯合體成交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就成交項目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7.4.4成交人分別與采購人或各工區(qū)簽訂合同。
采購人不得泄露談判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供應商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供應商不得相互串通談判或者與采購人串通談判,不得向采購人或者談判小組成員行賄謀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義談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成交;供應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審工作。
談判小組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露對響應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成交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審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審活動中,談判小組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yè)道德,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審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審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審。
與評審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露對響應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成交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審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審活動中,與評審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審程序正常進行。
8.5.1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談判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 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8.5.2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談判文件、開標和評審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按照供應商須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規(guī)定先向采購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第8.5.1項規(guī)定的期限內。
本談判項目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