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LN******4 |
|---|---|
| 項目名稱 | (****)****-8遼寧營口鵬昊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稻草(包八)轉讓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遼寧營口鵬昊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4.6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受讓方在公示后報名競價,競買有風險,受讓方應有承擔全部風險的能力。參與競價前須對承包稻田進行現場勘查,對各標段的自然情況進行深入考查和詳細了解,稻草實際數量、質量以現場勘驗為準,認可稻草實際狀況自愿參與競價,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雨雪、地震、冰雹等;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等)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請受讓方慎重報名與競價,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自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并將剩余轉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支付至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拒絕現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轉讓方及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扣除愛讓方保證金,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3、受讓方需按**元/畝向遼寧營口鵬昊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交納履約保證金。 4、受讓方付清交易價款后,與轉讓方簽訂安全協議,交易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同時在****年1月**日前必須拉走拉凈,不得在鵬昊集團地域內存放,不能耽誤下一年度農事生產,否則,每延后一天,扣履約保證金1%。現場運輸、清運、捆扎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年1月**日仍拉不走的,視為受讓方自行放棄,鵬昊集團有權自行處理。 5、在稻草捆扎、轉運過程中,受讓方要做好自身的生活、生產、交通等安全防護,若出現人身、交通、火災等意外事故,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受讓方認真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guī)定,外運稻草現場經集團公司驗收合格的,返還履約保證金。 7、個別低洼地塊,為了便于收割,承租戶請示農業(yè)公司同意后,秸稈已經粉碎,粉碎畝數計算在銷售稻草畝數里,即粉碎稻草的畝數也含在該標段畝數里,不扣除畝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