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墊江縣老城片區(qū)防洪排澇通道項目、墊江縣東門片區(qū)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EPC(墊江縣丹桂街市場建設項目鋼結構及附屬工程專業(yè)分包) , 建設資金來自 業(yè)主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0% , 招標人為 墊江縣小廈建筑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該項目 進行 公開競爭性比選 。
2.1 建設地點: 墊江縣城區(qū)
2.2 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墊江縣老城片區(qū)防洪排澇通道項目、墊江縣東門片區(qū)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EPC 所屬項目 。
2.3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9.**元。
2.4 招標范圍:(1)施工圖中涉及墊江縣老城片區(qū)防洪排澇通道項目、墊江縣東門片區(qū)迎春河封蓋河道恢復排澇通道建設工程EPC(墊江縣丹桂街市場建設項目鋼結構及附屬工程專業(yè)分包)等工作內容,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及項目預算書(項目預算書中的工程量為暫定工程量,結算時以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為準)為準。
(2)本項目合同范圍外的新增和變更工程量也屬于本次發(fā)包內容。若發(fā)生新增或變更工程量內容, 承包方 必須無條件服從 招標人 安排施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的計價按結算原則執(zhí)行。若 承包方 不服從 招標人 安排, 承包方 應按結算價款**%的金額向 招標人 支付違約金 。
2.5 工期要求: ** 0日歷天,中標人領取中標通知書之日第5日起算(如遇春節(jié)順延**日歷天),完工驗收合格之日為止。
缺陷責任期要求: **個月
2.6 標段劃分(如有):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
3.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競爭性比選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招標人: | 墊江縣小廈建筑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 | 重慶立生實業(yè)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慶市墊江縣桂西大道財富大廈十五樓 | 地址: | 重慶市墊江縣桂西大道財富大廈十四樓 |
聯(lián)系人: | 胡老師 | 聯(lián)系人: | 朱老師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
郵編: | 郵編: | ||
聯(lián)系電話: | **3-******** | 聯(lián)系電話: | **3-******** |
傳真: | 傳真: |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
賬號: | 賬號: | ||
監(jiān)督部門: | |||
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