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項目名稱:北安市第一中學綜合樓建設工程EPC項目
項目編號:HCZD-GK-****-**2
一、澄清內容:
原內容: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須為企業(yè)合法在職員工,并提供近3個月(****年7月至****年9月)企業(yè)為其繳納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證明材料,以查詢截圖為準。(國家規(guī)定的六類人員除外);如為退休人員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則無需提供養(yǎng)老保險證明,需提供人員的退休證明(如退休證或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職工提前退休審批表》等)及勞動合同;如人員入職不足3個月的,則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月份起至****年9月的養(yǎng)老保險的有效證明;
澄清為: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須為企業(yè)合法在職員工,并提供(****年6月至****年9月) 期間 任意三個月企業(yè)為其 連續(xù) 繳納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證明材料,以查詢截圖為準。(國家規(guī)定的六類人員除外);如為退休人員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則無需提供養(yǎng)老保險證明,需提供人員的退休證明(如退休證或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職工提前退休審批表》等)及勞動合同;如人員入職不足3個月的,則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月份起至****年9月的養(yǎng)老保險的有效證明;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義,其他內容不變,如招標文件內容與澄清公告內容不一致,以澄清公告為準。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及時獲知澄清內容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二、聯(lián)系方式:
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及招標投標投訴受理單位:北安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電 話:****-******7
招 標 人:北安市教育體育局
聯(lián) 系 人:王先生
電 話:**********2
招標代理機構:華辰中大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王女士
電 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