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鏈接: http://ljs.gxcq.com.cn/#/projectPkg/6dd**c**6ba**a**bb**1f6c6e**b5d9.html
| 項目名稱 | 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 | ||
| 項目編號 | GXCQJY2 5-**0 | 掛牌價格(元) | 詳見資產轉讓明細表 |
| 掛牌公告期 | 5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 5 年 9 月 ** 日 |
| 掛牌截止日期 | **2 5 年 9 月 ** 日 | 是否涉及優(yōu)先權 | 否 |
| 資產概況 | 本次轉讓標的為目前閑置及非公益性使用的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橋下空間資源主要有:西明大橋南引橋橋下空間、良慶大橋北引橋橋下空間、仲龍路八尺江大橋橋下空間等**處,約**.**萬平方米橋下空間資源。轉讓期限為**年,分別為一期、二期A標段、二期B標段共3項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具體詳見附件6: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一期、二期A標段、二期B標段清單)。轉讓方及受讓方需依法依規(guī)繳納相關稅費(最終稅費以稅局認定的為準)。 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分為一期及二期。一期內容為盤活目前橋下空間閑置場地,轉讓經營權,共計**處約7.**萬平方米,成交后受讓方可開展社會停車場、體育場所等服務市民的經營性項目;二期內容為對現狀非公益性使用的橋下空間場地進行整合后轉讓經營權,共計**處約**.**萬平方米(其中A標段共**處約8.**萬平方米,B標段共**處約5.**萬平方米),成交后受讓方主要根據現狀用途開展經營。一期、二期的業(yè)態(tài)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不得違反《南寧市城市橋梁橋下空間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相關規(guī)定。 標的詳細資料可到廣西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 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廣西交易所集團 ”)查閱。 | ||
| 資產轉讓明細表 |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場地數量 | 參考面積(平方米) | 掛牌價格 (元) | 受讓保證金(元) |
| 1 | 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一期) | **處 | ****9 | **,**6,**0.** | **0,**0.** |
| 2 | 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二期A標段) | **處 | ****9 | **,**4,**0.** | **0,**0.** |
| 3 | 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二期B標段) | **處 | ****2 | **,**8,**0.** | **0,**0.** |
| 備注: 1. 標的按現狀交付,具體交付日期以合同簽訂為準。交付時間延長的,經營期限起始日期順延至交付完畢日。 2.本項目二期A標段管理單位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場地新增設施設備投入成本預計2,**0.**萬元。由于評估凈地使用費未包含管理單位對場地新增設施設備成本或權益價值,據此,受讓方應另行向管理單位支付場地改造成本2,**0.**萬元(最終成本以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受讓方認可的具有獨立及專業(yè)資質的第三方造價咨詢或者審計機構出具的結算審核報告為準)。 3.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受讓標的保證金與轉讓標的相對應,報名時必須明確填寫意向標的序號。報名標的1交納的保證金為人民幣**0,**0.**元,并在報名資料中明確表述競買標的序號1;報名標的1、2的則交納的保證金為標的1及標的2的保證金之和,即人民幣1,**0,**0.**元,并在報名資料中明確表述競買標的序號1、2,以此類推。 | |||||
| 一、轉讓方承諾 |
| 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處置權;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經營權轉讓申請 與 承諾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轉讓方簡況(不公開) |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南寧市市政工程管理處 |
| 注冊地(住所) | 南寧市中華路**號 | |
| 法定代表人 | 陸斌 | |
| 注冊資本 | 4,**4.**萬 元 人民幣 | |
| 經濟類型 | / |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事業(yè)單位 | |
| 所屬行業(yè) | / |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8J | |
| 經營規(guī)模 | / |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南寧市 財政局 |
| 主管集團或其他部門名稱 | 南寧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 | |
| 批準單位名稱 | 南寧市人民政府 | |
| 批準類型 | 文件處理箋 | |
| 批準文件名稱 |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處理箋 | |
| 批準文號 | 辦件********** | |
| 批準日期 | **** 年 9 月 ** 日 | |
| 三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元) | 詳見資產轉讓明細表 | |
| 價格說明 | 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年經營權 轉讓 價值 | ||
| 價款支付方式 | 經營轉讓費 按照經營權轉讓合同的約定支付 。 | ||
| 履約保證金 | /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 意向受讓方需詳細了解標的情況。意向受讓方須對標的進行謹慎地選擇,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為由而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3 . 受讓方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 后2 日內與轉讓方簽訂 經營權 轉讓 合同 。 4. 本次交易價款通過轉讓方指定賬戶結算 。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 . 須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企業(yè) 。 3 .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報名 。 4.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在公告截止到日前在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賬戶交納保證金。 | |
| 報名提交材料 |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 由廣西交易所集團提供范本) ; 2. 公司 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標的狀況 確認書(由廣西交易所 集團 提供范本文件); 4 .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 如有) ; 5 .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注: 意向 受讓方 人須提供 以上 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 加蓋公章 , 材料接受掃描件提交, 提交 材料均須核對原件。 |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 標的按現狀交付,意向受讓方在參加競價之前現場勘察擬競標的項目現狀,與轉讓方聯(lián)系了解項目的權屬、數量、分布位置、周邊環(huán)境等相關情況及現狀。意向方一經報名,即視為其對項目現狀無異議,并對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認可,且承諾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風險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詳情請向轉讓方咨詢,聯(lián)系電話:****-******6 ,聯(lián)系人:陳女士。 2. 意向受讓方對所填寫內容及遞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已了解轉讓方的要求以及該項目的限定條件、違約責任及相關解釋。 3. 經營期限為**年,標的按現狀交付,具體交付日期以合同簽訂為準。交付時間延長的,經營期限起始日期順延至交付完畢日。 4. 經營轉讓費按照經營權轉讓合同的約定支付。 5. 受讓方不按時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的,逾期部分金額每日按照[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的利息,[為避免疑義,如涉及跨越多個報價利率,則分段予以計算利息]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經營權轉讓合同。 6. 受讓方成交后,可對橋下空間場地進行改造,開展社會停車場、球場等服務市民的經營性項目。 7. 受讓方成交后主要根據現狀用途開展經營。一期、二期的業(yè)態(tài)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不得違反《南寧市城市橋梁橋下空間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相關規(guī)定。 8. 本項目二期A標段管理單位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場地新增設施設備投入成本預計2,**0.**萬元。由于評估凈地使用費未包含管理單位對場地新增設施設備成本或權益價值,據此, 受讓方 應另行向管理單位支付場地改造成本2,**0.**萬元(最終成本以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受讓方認可的具有獨立及專業(yè)資質的第三方造價咨詢或者審計機構出具的結算審核報告為準)。 9. 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lián)系地址:廣西南寧市良慶區(qū)玉洞大道**號(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旁)9樓,聯(lián)系電話:****-******2。 **. 其他約定詳見經營權轉讓合同(范本),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 | ||
| 保證金詳細情況 | 交納金額(元) | 詳見資產轉讓明細表 | |
| 交納截止時間 | ** ** 年 9 月 ** 日**:**:** | ||
| 交納注意事項 | 1.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的賬戶時間為準,受讓保證金不計利息; 2.不支持柜臺現金轉賬或現場現金交納; 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公告期內,足額交納受讓保證金;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回(不計利息); 5.受讓方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經營權轉讓合同的,受讓保證金不予退回。 | ||
| 賬戶信息 | 賬戶名稱 | 廣西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 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 | |
| 賬號 | ******************3 | ||
| 開戶銀行 | 中信銀行南寧 青秀 支行 | ||
| 溫馨提示:請在匯款時正確填寫識別碼,如因填寫識別碼錯誤或未及時交納所造成的損失,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 |||
| 保證金處置 方式方法 | 1.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由廣西交易所集團在合同簽訂后并接到轉讓方書面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扣除其應當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原路無息退回。掛牌公告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無息退回; 3.保證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廣西交易所集團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的商業(yè)秘密等,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廣西交易所集團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其在申請受讓過程中做出承諾的; (5)意向受讓方提交競標文件并被確認成交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程序的; (6)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明確表示放棄成交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7)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在公告約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協(xié)議的; (8)協(xié)議生效后,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協(xié)議約定支付交易價款,且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的; (9)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其他依據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應退回保證金的情形。 | ||
| 披露附件 |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2.標的狀況確認書; 3.南寧市 本級 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 ( 一期 ) 合同 ; 4.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二期A標段)合同; 5.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二期B標段)合同; 6.南寧市本級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經營權轉讓一期、二期A標段、二期B標段清單。 | ||
| 四 、掛牌信息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僅征集到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由 廣西交易所集團 通知該符合資格的意向受讓方按掛牌價格及掛牌條件直接與轉讓方簽訂 經營權 轉讓合同 。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網絡競價 |
| 五 、聯(lián)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人 | 李女士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號碼 | **********9 |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人 | 李女士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號碼 | ****-****** 7 | |
| 交易機構傳真 | ****-******7 | |||
| 地址 | 1.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朱槿路**號菲律賓園·金菲豪園2號樓南寧金融大廈2樓; 2.廣西南寧市良慶區(qū)玉洞大道**號(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旁)9樓。 | |||
| 六、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廣西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西交易所集團)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廣西交易所集團通過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的任何承諾或交易建議。意向方(報名人)應自行判斷,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盡職調查,不應以僅僅基于廣西交易所集團披露的項目信息作出意向決定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廣西交易所集團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廣西交易所集團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本廣西交易所集團官網(www.gxcq.com.cn)及第四產權(www.dscq.com)為本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的網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過上述網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第四條意向方參與項目交易,須注冊賬戶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通過網上報名。 第五條意向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注冊賬戶和密碼,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進行網上報名和參與交易的,均視為意向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六條 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廣西交易所集團或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lián)系人手機號碼發(fā)送手機短信。 請各意向方隨時注意查看網站信息或查收系統(tǒng)注冊的手機號碼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相關通知或信息。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機設置問題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七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的披露,不能視為對標的物真?zhèn)位蛘咂焚|的保證,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意向方在報名前自行對標的物現狀、權證及相關費用進行詳細了解和實地查看并作出是否報名的決定。 第八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第九條意向方完成網上報名的基本步驟如下: 一、意向方應在項目公告的有效時間段內完成報名手續(xù); 二、完成報名手續(xù)包括遞交報名材料和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賬戶為準); 三、意向方應通過網上提交報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競租申請與承諾書》等; 四、項目公告對意向方有特殊資格要求的,意向方網上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tǒng)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廣西交易所集團概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掃描件或現場提交。 第十條意向方一旦完成網上報名并按期足額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底價交易。 第十一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廣西交易所集團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廣西交易所集團將不予受理。項目公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項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權申請退回保證金。經廣西交易所集團審核同意退回的,視為意向方自愿撤回報名。 若恢復交易的,撤回報名的用戶有權重新報名參與交易。 第十三條項目終結交易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廣西交易所集團將及時、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四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廣西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網絡競價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五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取得參與競價資格。 意向方的優(yōu)先購買權資格經確認后,取得優(yōu)先競買資格。順序不同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分別享有不同級別的優(yōu)先競買代碼。 第十六條網上競價時間以競價系統(tǒng)服務器時間為準。意向方請務必在競價開始前登陸競價系統(tǒng)。 第十七條競價過程中若無人出價導致交易失敗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條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一旦出價,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認可公告內容和相關披露事項,清楚并了解相關的法律風險。若交易成功后,將按照樣本合同及附件的內容與委托方簽約。 第十九條意向方應對自備報價終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網絡安全自行負責。若因設備故障、網絡異?;虿僮魇д`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因意向方的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廣西交易所集團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所填寫的主體資格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資格不能被確認; 二、所填寫的聯(lián)系方式不真實、不準確造成無法收到廣西交易所集團發(fā)出的相關事項通知; 三、未及時關注廣西交易所集團發(fā)布的競價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備的終端設備故障、停電、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備終端設備時間與競價系統(tǒng)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的。 第二十一條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廣西交易所集團有權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意向方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一、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tǒng)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權部門作出的中止或終結競價通知的。 第二十二條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復競價條件的,由廣西交易所集團重新組織競價。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二十三條意向方被廣西交易所集團確認為成交人的,應根據公告要求到廣西交易所集團或廣西交易所集團指定地點簽署成交文件。 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滿, 僅有一家意向方被確認符合資格條件,在確認資格同時視為交易成功 ; 二、 公告期滿,有多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根據交易規(guī)則被確認為成交人時,視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應當視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成交人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置。其他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第二十五條廣西交易所集團在確定成交人后根據公告要求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條交易成功后,廣西交易所集團按照公告要求及相關約定收取產權交易服務費,按照交易規(guī)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七條交易各方及其關聯(lián)方之間不得惡意串通,否則交易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廣西交易所集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