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 ||||||||||||||||||||||||||||||||||||||||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 ||||||||||||||||||||||||||||||||||||||||
澄星廣場升級改造項目(項目名稱)澄星廣場改造項目(二期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招標公告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澄星廣場升級改造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江陰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辦事處(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江陰澄江備[****]**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江陰新澄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其他國有:**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江陰新澄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萬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wǎng)上電子投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2.1.1建設地點:江陰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花山路**5、**7號 | ||||||||||||||||||||||||||||||||||||||||
2.1.2建設規(guī)模:主要改造內容包括:澄星廣場商業(yè)綜合體外部形象、外部動線、內部形象、內部功能、內部設施及內部結構等方面的升級改造。改造面積:地下室2F-3F約****3.**平方米,商城后場、樓電梯間等面積約****0平方米;商鋪區(qū)域約****0平方米。 | ||||||||||||||||||||||||||||||||||||||||
2.1.3合同估算價:****.0萬元 | ||||||||||||||||||||||||||||||||||||||||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日歷天。 | ||||||||||||||||||||||||||||||||||||||||
設計開工日期:****年**月**日 **:**,施工開工日期:****年**月**日 **:**, | ||||||||||||||||||||||||||||||||||||||||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 | ||||||||||||||||||||||||||||||||||||||||
2.1.5其他:投標人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的須(1)提交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簽訂的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同時明確約定各成員方擬承擔的權利和義務;(2)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或再與其他單位組建新的聯(lián)合體申請人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3)聯(lián)合體各方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條件;(4)擬派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5)聯(lián)合體一旦中標,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注:聯(lián)合體單位在填寫投標信息時,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CA鎖讀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報名頁面會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投標、中標階段(“中標結果備案(中標通知書)”“書面報告”“合同簽訂”)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 | ||||||||||||||||||||||||||||||||||||||||
2.1.6質量標準: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及行業(yè)標準要求,方案設計(含概算編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各階段成果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規(guī)程要求,各階段成果文件需經招標人書面認可,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及行業(yè)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滿足發(fā)包人、使用方要求,達到合格標準。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等)采購質量須符合現(xiàn)行國家及行業(yè)標準要求,合格率達到**0%。 | ||||||||||||||||||||||||||||||||||||||||
2.2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施工全過程的施工指導及技術咨詢、現(xiàn)場服務、設計變更及項目驗收等相關設計配合服務、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及專項采購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具體包括:(1)設計詳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具體設計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室外工程、裝修工程、安裝工程(含強電、氣路系統(tǒng)、給排水、暖通等)。設計相關服務:配合招標人完成各階段招標、報建和驗收等工作,參加圖紙會審、設計交底、設計變更、材料設備選樣等技術服務工作,參加重要節(jié)點工程例會及時處理現(xiàn)場施工技術問題,相關專家論證(不含論證費用),參與隱蔽工程、專項工程和竣工驗收等服務工作。(2)施工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圖編制;土建工程、老舊設備調試檢測及維修、室外工程、裝修工程、安裝工程(含強電、氣路系統(tǒng)、給排水、暖通等)等所涵蓋的所有工程。(3)采購承包范圍:施工承包范圍內的所有材料、設備等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相關各類技術培訓及質保期維保服務等以及需要進行的檢測、驗收。(4)項目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5)工程總承包服務內容: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效果把控和成本控制,辦理項目相關所有手續(xù),辦理通過政府職能部門的各項專業(yè)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配合發(fā)包人移交工程及全部驗收資料,包括全過程報批報建、施工審批手續(xù)、竣工驗收歸檔、直至竣工驗收合格、竣工備案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養(yǎng)護并承擔任何質量缺陷保修、養(yǎng)護責任等總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全權負責。發(fā)包人有權根據(jù)項目具體實施情況,調整本項目的承包范圍,承包人應無條件執(zhí)行,費用的增減經發(fā)包人審核確認。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 ||||||||||||||||||||||||||||||||||||||||
資質條件: | ||||||||||||||||||||||||||||||||||||||||
(1) | ||||||||||||||||||||||||||||||||||||||||
(2)投標人企業(yè)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具備在其合法經營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企業(yè)應當同時具備下列AB項資質:(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建筑行業(yè)甲級】或者【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含)以上設計資質;(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新標準)叁級】(含)以上施工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guī)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 ||||||||||||||||||||||||||||||||||||||||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 ||||||||||||||||||||||||||||||||||||||||
1、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 ||||||||||||||||||||||||||||||||||||||||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建筑行業(yè)甲級】或者【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含)以上設計資質; | ||||||||||||||||||||||||||||||||||||||||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新標準)叁級】(含)以上施工資質,且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 ||||||||||||||||||||||||||||||||||||||||
2、財務要求:/至/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 ||||||||||||||||||||||||||||||||||||||||
3、□企業(yè)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含)以來承擔過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為準)。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含)以來承擔過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或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中工程設計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設計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的有效期為五年,業(yè)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為準)。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含)以來承擔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或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中工程施工業(yè)績)。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為準)。 | ||||||||||||||||||||||||||||||||||||||||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 | ||||||||||||||||||||||||||||||||||||||||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 | ||||||||||||||||||||||||||||||||||||||||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 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為準)。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近五年(含)以來承擔過房屋建筑工程設計負責人(或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中設計負責人)。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設計合同,以上材料缺一 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的有效期為五年,業(yè)績有效期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至本工程發(fā)布招標公告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為準)。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近五年(含)以來承擔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項目負責人(或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施工負責人或施工項目經理)。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fā)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 明(需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 蓋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類似工程的有效期為五年,以竣工驗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標公告發(fā)布首日計算。上述證明材料均以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為準)。 | ||||||||||||||||||||||||||||||||||||||||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jù)《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guī)范》GB/T****8-****予以明確。 | ||||||||||||||||||||||||||||||||||||||||
7、其他要求:擬選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具備條件:(1)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壹級]或[壹級注冊建筑師](含)以上或[壹級注冊結構師](含)以上,若為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且無在建工程;(2)設計負責人:具備[壹級注冊建筑師](含)以上;(3)施工項目負責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壹級](含)以上且必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且無在建工程。注:①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且需滿足其資格要求),擬派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②設計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c、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wǎng)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下載招標文件,工具軟件使用費**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年**月**日9時0分,地點為江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見面開標室(江陰市長江路**8號4樓第四開標室),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
6.評標方法 | ||||||||||||||||||||||||||||||||||||||||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具體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 ||||||||||||||||||||||||||||||||||||||||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上發(fā)布。 | ||||||||||||||||||||||||||||||||||||||||
8.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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