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LN******2 |
|---|---|
| 項目名稱 | (****)****遼煤機公司所屬企業(yè)一批報廢固定資產轉讓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遼寧煤機裝備制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次轉讓設備新舊程度等情況以現(xiàn)場展示為準,評估報告和信息發(fā)布所載清單、數(shù)量僅供參考。在信息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xiàn)場勘察,轉讓標的實物數(shù)量、質量以現(xiàn)場勘驗為準,由意向受讓方自驗并承擔責任,受讓方不得以實物與評估報告明細不符提出異議或索賠,轉讓方也不承擔違約責任,請意向受讓方慎重報價。 2、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3、自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合同》,已交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并于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轉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對公賬戶。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拒絕現(xiàn)狀接收、拒絕簽署《資產轉讓合同》,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轉讓方及沈交所有權扣除受讓方保證金,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4、受讓方付清交易價款后,交易雙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同時在**日內將受讓資產全部搬離出廠區(qū)。 5、轉讓標的移交完成后,發(fā)生的任何質量、安全、環(huán)境影響等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