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新建標準廠房工程EPC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富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新建標準廠房工程EPC項目 已批準建設,項目 招標人 為 富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 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富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新建標準廠房工程EPC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如皋市長江鎮(zhèn)。
2.1.2建設規(guī)模: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工業(yè)廠房, 總占地面積****5.**㎡,總建筑面積約為****㎡,計容建筑面積約****0㎡,均為地上建筑面積,廠房跨度不宜小于**米 。
2.1.3合同估算價: 約****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日歷天,工程施工周期:**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 。
2.1.5 質量要求: 合格。
2.2招標范圍:
(1)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建設全過程中所涉及各專業(yè)的施工圖設計(含建筑(不含樁基)、結構、電氣給排水、暖通空調、室內外裝飾、室內外消防、室外雨污水及燃氣管網等室外配套工程等)、效果圖以及施工過程中的后續(xù)服務等。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
(2)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不含樁基)、結構、電氣給排水、暖通空調、室內外裝飾、室內外消防、室外雨污水及燃氣管網等室外配套工程等,以及業(yè)主要求的所有變更及指令。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
3.2 投標人須同時滿足工程設計資質和工程施工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3.2.1 設計單位資質: 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甲級資質。
3.2.2施工單位資質: 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含)以上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EPC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及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3.3.1投標人擬派EPC工程項目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可兼施工負責人): 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壹級執(zhí)業(yè)資格,且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
3.3.2設計負責人: 具備壹級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
3.3.3施工負責人: 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壹級執(zhí)業(yè)資格,且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
3.3 .4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可兼施工負責人) ,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解鎖手續(xù),或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須為本項目委托代理人。
(5) 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 建辦市〔****〕**號 ) 的規(guī)定,自****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 〔****〕**號 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3.4 投標人及擬派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投標人或者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時間范圍不少于3年) : 無。
3.4.2企業(yè)和擬派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近2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3企業(yè)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4企業(yè)近3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前款3.4.2中“近2年”是指從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是** ** 年 ** 月 ** 日,則“近2年”是指從**2 3 年 ** 月 ** 日以來的2年內,以此類推。前款3.4.3~3.4.4中所稱“近1年 ”“ 近3個月”的定義與上同。
3.4.5 根據《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3 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
3.4.6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號)的規(guī)定,“失信被執(zhí)行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笆疟粓?zhí)行人”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或“信用江蘇”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3.4.7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 質安〔****〕** 號)以及《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 號文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8 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且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3.4.8 根據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關于開展全省統(tǒng)一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對接工作的通知 》 要求, 原南通 公共資源交易 平臺 主體信息庫 于****年5月**日 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單位 按照要求在“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tǒng) ” 中 登記、完善相關信息 ,具體要求詳見附件《關于使用全省統(tǒng)一主體庫的公告》。
3.4. 9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設計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如有) 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5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如果是聯合體,由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不超過2家的聯合體投標人參與投標。 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單位。
3.7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在如皋市交通產業(yè)集團官網及集采網予以公示的不合格供應商,限制其參與本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 5 年 9 月 ** 日至**2 5 年 ** 月 ** 日9時**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 標人使用“江蘇 CA 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5 . 投標 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 5 年 ** 月 ** 日**時**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其中評標階段采用“綜合評估法”,定標階段采用“票決法” 。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富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長江鎮(zhèn)緯五路**號
聯 系 人: 薛逸媛
電 話: **********3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中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8號
聯 系 人: 石啟浩
電 話: **********1
**2 5 年 9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