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GR****GD******1 |
|---|---|
| 項目名稱 | 廣東紅海灣發(fā)電有限公司擬處置一批報廢資產(3、4號機通流改造報廢物資及3、4號機組MGGH降溫段改造報廢物資)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廣東紅海灣發(fā)電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 掛牌價格 | **0.7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受讓須知: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xù)(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2.3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4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北京路支行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4.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通過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5.受讓方須在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5.2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 號:************************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6.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受讓方應履行義務:1.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2.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3.受讓方應當在組織簽約通知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轉賬方式向轉讓方開戶銀行賬號支付履約保證金**萬元整。若受讓方按約定履行合同,轉讓方在受讓方按合同約定完全履約后**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受讓方的履約保證金;若在約定期限內受讓方不按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視作受讓方自動放棄受讓,交易保證金將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處置,并不予退還。4.本次轉讓資產的地點在轉讓方廠區(qū)內。5.受讓方如不按時簽訂《資產交易合同》,視為自動放棄受讓資格,且轉讓方重新掛牌后無再次參加交易的資格。6.受讓方必須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將受讓范圍內的所有資產清理、搬運完畢并移出轉讓方廠區(qū)范圍。受讓方原則上不得對資產進行拆分,因國家道路交通條件原因經轉讓方確認需要拆分資產的,只能在原堆放場地內進行,不允許在轉讓方其它區(qū)域進行二次堆放、轉運。拆分、裝卸、搬運、保管等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7.受讓方逾期提取受讓范圍內的資產,每延誤一天提貨扣除履約保證金5%,直至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為止。該項扣款由轉讓方從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8.受讓方在規(guī)定的提貨期限內未將受讓資產提取完畢,轉讓方有權清理受讓資產。9.受讓方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的同時須與轉讓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承擔在轉讓方現場進行拆分、裝卸、搬運等工作時的全部安全責任。該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受讓方在轉讓方現場工作期間,須遵守轉讓方的各項安全、生產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并服從轉讓方的安全、保衛(wèi)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現場管理和協(xié)調工作。**.受讓方在現場拆卸、裝運過程中不得在轉讓方區(qū)域內從事對受讓資產進行除銹、清灰等工作。**.受讓方轉運完所有受讓資產后須將堆放場地清理干凈。**.在受讓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和全部交易價款后,轉讓方向受讓方正式發(fā)出進廠工作許可通知。若受讓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支付全部交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不向受讓方發(fā)放進廠工作許可通知,同時提貨期限不予順延。**.轉讓資產經轉讓方確認出廠(廠門崗)后,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資產運輸過程中的道路運輸安全、交通安全及資產安全,資產運輸過程中因發(fā)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群體事件、社會事件等一切風險所造成的資產損失、滅失、價值下降等轉讓方概不負責。**.本次轉讓物資屬報廢設備,受讓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有關部門規(guī)定合法處置,轉讓方對合同簽訂后可能作其他用途所發(fā)生的安全問題、質量問題概不負責。**.現場清運施工嚴禁動火,且應嚴格遵守轉讓方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指南及外包工程管理標準。受讓方進場清運人員需按轉讓方要求進行三級教育,并購買保險。受讓方提供與入場人員名單相符的各類保險憑證的原件供審核,其中工傷保險為法定必須購買,法定的行業(yè)必須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其他行業(yè)推薦購買)。無法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應購買人身意外險、雇主責任險等商業(yè)保險,從業(yè)人員每人人身傷亡商業(yè)保險賠償限額不得低于**0萬。**.受讓方須遵守轉讓方的作息時間,節(jié)假日不進行清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