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說明事項 | 受讓須知: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xù)(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xiàn)金、現(xiàn)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2.3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4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北京路支行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jù)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4.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通過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5.受讓方須在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xiàn)金、現(xiàn)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5.2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開戶行: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6.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1.交易雙方在接到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受讓方如不按時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交易保證金將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處置,不予退還且視為自動放棄受讓資格,且轉讓方重新掛牌后無再次參加交易的資格。2.標的資產交割交接及權屬變更事項按《資產交易合同》相關約定進行。3.本次轉讓的標的資產,受讓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有關部門規(guī)定合法處置,轉讓方對《資產交易合同》簽訂后標的資產可能作其他用途所發(fā)生的安全問題、質量問題概不負責。4.受讓方須按照《資產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5.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