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ZJ******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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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臺州市椒江綠清環(huán)境發(fā)展有限公司擬資產處置涉及的廢舊材料處置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臺州市椒江綠清環(huán)境發(fā)展有限公司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
掛牌價格 | **,**0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2.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0.6萬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臺州市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臺州分行營業(yè)部;賬號:******************7),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3.合同履約保證金在受讓方按規(guī)定期限完成合同中交易標的的裝卸、運輸等工作,委托方對其確認后書面通知臺州產權,臺州產權在接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受讓方未按規(guī)定處置標的物或超范圍處置的,合同履約保證金按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處置。4.本次轉讓以實際過磅為準,若轉讓中標價款低于最終轉讓價款的,不足部分原則上無需另行通知,受讓方需立即向轉讓方支付預付款1萬元,如實際過磅貨物價款再次超出受讓方已付金額,則再付1萬,以此類推。最終按實際金額進行補收或退回,轉讓方在收到預付轉讓價款前中止放貨,受讓方運輸期限相應順延;若轉讓中標價款高于最終轉讓價款的,轉讓方應于發(fā)票開具后5工作日內將超出部分無息退還給受讓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