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S******D************ |
項目名稱 | 河南鞏義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股權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鞏義市文化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轉讓比例 | ** |
掛牌價格 | 0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 |
掛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重要信息披露 | 1、標的企業(yè)注冊資本******萬元,其中轉讓方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認繳注冊資本****0萬元、鞏義市文化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認繳注冊資本****萬元,均未實繳。 2、本項目轉讓底價0.****萬元,其中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轉讓標的企業(yè)**%股權轉讓底價0.****萬元,鞏義市文化旅游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轉讓標的企業(yè)5%股權轉讓底價0.****萬元。若產生溢價,溢價部分按各轉讓方轉讓所持股權部分的轉讓底價占兩個項目股權部分轉讓底價總和的比例分配。 3、資產評估報告等詳見北交所備查資料。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yè)信用。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1)若信息披露期滿只產生一家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原股東為意向受讓方,則本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2)若信息披露期滿只產生一家非原股東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該意向受讓方經一次報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huán)節(jié),原股東行權的,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則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原股東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項目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高報價方后進入征詢原股東環(huán)節(jié)。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最高報價方被確定且北交所收到其余意向方提交的退還交易保證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返還。原股東行權的,則原股東成為受讓方,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原股東行權且北交所收到最高報價方提交的退還交易保證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原股東放棄行權的,則最高報價方成為受讓方,最高報價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用于對相關方的補償,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兩家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報價的;(4)成為受讓方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6)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北交所交易規(guī)則的。 4、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及相關文件的同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本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接受本轉讓項目公告信息以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北交所備查文件的全部內容,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盡職調查,并依據調查結果獨立判斷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轉讓底價受讓轉讓標的;(2)本方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3)本方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除交易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和基礎服務費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全部交易款項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5)若為確定為受讓方,本方同意就本次受讓股權所對應的注冊資本承擔實繳義務,本方同意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辦理工商變更之前向標的企業(yè)指定銀行賬戶實繳****萬元注冊資本,后續(xù)與其他股東同步實繳出資,并于公司章程約定的出資期限前全部實繳出資到位。若因本方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虛假出資、出資不實、非貨幣財產出資未依法評估或權屬瑕疵等),導致轉讓方被標的公司或債權人要求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轉讓方有權向本方追償,本方應在接到轉讓方書面通知后5日內,向轉讓方全額賠償其因此承擔的全部責任及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執(zhí)行費、利息等)。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項目公告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以不了解轉讓標的資產現狀、瑕疵及風險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即可視為違約,并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處置其遞交的交易保證金,并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