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 工程名稱 | 尤溪縣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EPC+O) (重新招標) | 招標階段 | (EPC+O)招標 |
| 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內容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條款號1.**投標人提出疑問的截止時間原內容為“ ****年 9月**日 **:**:**”現(xiàn)修改為:“****年9月**日 **:**:**” 二、根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為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對各投標人均具約束力,上述約定內容與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內容為準。 (以下無正文) | |||
| 招標人: 尤溪縣環(huán)境衛(wèi)生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 天和國咨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