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涵瓊堂村規(guī)劃道路(南陽農貿中心段)補充通知(1)
致各潛在投標人:
關于“金涵瓊堂村規(guī)劃道路(南陽農貿中心段)”招標文件補充通知如下:
1、刪除招標文件第1章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3.4.條款中“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投標人的企業(yè)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
2、刪除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4.1.**應用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yè)季度信用得分低于**分”。
3、招標文件第4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節(jié)專用合同條款**.3.2的條款內容修改為:“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或(3)種方式:(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過程結算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后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銀行保函原件?!?
招標文件涉及以上內容處均做相應修改。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答疑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本補充通知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www.fjggfw.gov.cn)、寧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發(fā)布,各投標人應自行留意,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發(fā)現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
寧德市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嘉合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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